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为,蒋某、徐某等55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蒋某、徐某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是主犯,应当按照犯罪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以诈骗罪判处蒋某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判处徐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判处其他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二年五个月,并处罚金。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 通讯员:粤法宣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莫伟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