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犯罪史上,有这么一桩离谱的性侵案,其手段用令人发指来形容都显得过于苍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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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岁小伙蹂躏五十岁大爷,事实证明男孩子无论再老,出门在外都一定一定要保护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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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九江庐山区海会镇的陈大爷远远低估了这个世界的险恶,和自己的性魅力~

一开始他以为鬼鬼祟祟的嫌疑人是劫财,后来被五花大绑在床上以为人家是绑架,可万万没想到这货的真实目的竟是来劫色!

2015年7月,当地一家果园的老板发现,附近总有一名青年男子无论白天黑夜,都会在园子附近出没,当时正值葡萄成熟上市,周边总会有小偷小摸的人前来,为了加强对农产品的管理,老板专门在早晨、夜晚这样的高危时间段,派上了自己的安保心腹:亲戚陈大爷镇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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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老人当时的阵地,果园临时看守棚,可谁也不会想到,这里竟会成为自己被脱光衣服凌辱的伤心地。

陈大爷当班后,男子依然不时出现,曾上前试探性的询问是否要买水果,对方却根本不接话茬,只是用眼睛一个劲的上下盯着自己看,就这样过去了好多天。

大爷一看这个人衣帽整齐不像小偷惯犯,就逐渐放松了警惕,对其每天的到此一游也就见怪不怪,毕竟只要不偷葡萄,那就不算触及自己的核心利益。

大爷的天是在29日这天晚上塌的,葡萄园在这个漫长的夜晚彻底变成了老陈一生都难以忘却的失乐园。

那天傍晚7点,男子照例又来到果园,令人意外的是,这回他竟然主动与陈大爷攀谈了起来,说自己是本地人,不偷水果,只是觉得这里环境宜人,每天来只是图个心情愉悦,说完就又开始绕着果园转悠。

大爷没多想,回去就睡下,可没想到晚上23时左右,男子又骑着摩托来了,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似乎目标很明确,直奔大爷的看守棚,下了车就开始抽烟,一根接一根,大爷虽不理解但也觉得烦,就不去理会这个神经病。

可接下来发生的事,让陈大爷彻底懵了,活了几十年从来没想过这种事,还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当时钟指向零点,男子已经连着抽了几根烟,突然跑到陈大爷的住棚里,一把就将其脖子掐住,并用衣带将其捆绑起来,脱光衣服后,在陈大爷身上不断乱摸,嘴也趁乱在大爷身上乱亲了起来。

后来记者采访,回忆起当晚的经历时,大爷的声音仍隐隐发颤。

而更要命的是,这个禽兽般的小伙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发泄后,竟然还意犹未尽,扬言等身体恢复好了,待会还要再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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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大爷活了大半辈子,连同性恋是什么都没太搞清楚,就稀里糊涂地成了同性性侵案的受害人。

在陌生男子冲向自己的那一刻,陈大爷的脑海里瞬间推演出了一个完整的暴力剧情,对方一定是要来杀掉自己,然后去偷果园里的葡萄,然而事实却比想象更加令人绝望。

陈大爷的遭遇比死亡更加屈辱,对方的目的也根本不是地里的葡萄,而是他身上的葡萄。

在果园里被捆绑、脱光衣服后,男子对陈大爷实施了长达一个小时的疯狂折磨,完事儿后男子冷静下来,和大爷谈心,这时关于这场离奇性侵案的作案动机才逐渐浮出水面。

男子直言自己的性取向确实异于常人,之前在外打工,有男伴侣,现在回来了没人陪自己,其实盯上陈大爷已经不是一天两天。每次他来果园转悠都会被这个充满中老年荷尔蒙的身影所吸引。

直到事发的当天下午陈大爷和他聊天,更是直接激发了他的作案激情,加之晚上陈大爷又是独自一人看守果园,此人便丧心病狂的将自己的罪恶想法付诸于现实。

总而言之一句话:爷太美!尽管再危险,也想尝尝粉身碎骨的滋味。

经过贤者时间的短暂交流,两个赤身裸体的男人同时陷入了尴尬的沉默。

听闻这些的陈大爷心中有喜有悲,好消息,葡萄没事儿,坏消息,自己这辈子算是毁了。

但现实容不得受害人有一丝一毫的喘息,不等悲伤的情绪平复,陈大爷就不得不赶紧想办法应对即将出现的二次伤害,因为发泄完兽欲之后,对方并没有立即离开,而是一边穿衣服一边表示,这只是中场休息,等下身体恢复好了还要再来一次。

这注定是个不眠之夜,此时已经凌晨一点多,陈大爷依然光着身体被捆绑在床上,但强烈的自救意识,让他开始冷静下来,为了避免再次遭到强奸,大爷想到了调虎离山,他骗男子说自己白天捉到了一只野兔,放在了对面的沟渠里,可以拿回去烧着吃。

男子看眼前这娇柔孱弱的大爷被绑着也一时跑不掉,就放心地出去拿兔子,趁这个机会,大爷成功挣脱束缚,来不及穿衣就趁着夜色扑在草丛中,一动不动的一直匍匐到了凌晨四点半。

男子回来后发现大爷不见了,就赶紧掏出随身携带的手电筒,在果园寻找了起来。这一找就是几个小时,直到凌晨五点实在找不到,便骑着摩托带着遗憾,离开了果园,还顺手拿走了陈大爷的一些财物。

次日,逃出魔掌的陈大爷,将自己昨天夜里的遭遇告诉了老板俞先生,得知自己的护园人遭遇了如此奇耻大辱,老板随即带着陈大爷报了警。

警方也很快立案,并全力追凶,然而陌生男子那边也依然不按套路出牌,不等警方找到自己,就主动选择了投案自首,并交代自己是海会镇的当地人,23岁。

并对自己在大爷身上犯下的所有罪行,供认不讳。

悲催的陈大爷此时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这段难以启齿、不堪回首的经历,竟会成为中国法治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式的重要转折点,在后来还要被人帮着回忆,常常提起。

因为他就是,中国历史上被强暴后却无法伸冤的最后一个男人。

年轻小伙性侵老大爷这个事件,一经发生在当年就引起了巨大轰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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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因为全程高能令人发指的犯罪过程,还因为这件事情发生后,男性能否成为性侵案的受害人,也成了大家讨论的焦点。

据男子供述,自己当天下午在家看了不良影片后,就按耐不住内心的骚动,首先想到了早就锁定的幻想对象,那个五十多岁果园大爷,之后一切就发生了。

而当奸人落网,在给歹徒定罪时,陈大爷才发现,自己所遭遇的一切,在法律上并不被承认为性侵。

因为在当时,法律所定义的无论是强制猥亵罪还是强奸罪,受害者都只能为女性。

最终犯罪嫌疑人因临走时拿走了陈大爷的财物,并被发现此前在家中容留他人吸过毒,被法院以抢劫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两千元。

陈大爷的遭遇发生在2015年7月末,而这正是中国司法改革进程中的一个关键转折,因为仅仅三个月之后,2015年11月1日,新的刑法修正案(九)便开始正式实施,这次修改后的法律有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新定义。那就是“强制猥亵罪”的受害者不再只局限于妇女儿童,而是扩大到了包括男性在内的所有人。

也就是说,陈大爷距离成为一个名正言顺的猥亵事件受害者,仅仅只有90天的距离,但现实没有假设,这起案件发生的时间刚好处于法律对男侵男事件的空白,受限于刑法溯及力,只能对罪犯采取“变通执法”的方式,以抢劫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进行惩罚。

但即便如此,在刑法上“男性被强奸”的说法依然不成立,因为强奸罪的定义是这样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男性而言,虽然在刑法第九修正案实施后,可以成为猥亵罪的保护对象,但强奸是不存在的。

女性被强奸,起刑点是三年,而男性被“强奸”,只能以猥亵罪惩处,起刑点是拘役。

似乎从文本以及惩处方式上看,男生被性侵害所造成的后果和影响都要小得多,但现实却并不是这样。

因为强奸这个行为的本质,并不一定和性别以及性欲望直接关联,而是典型的展示权力的暴力形式,有时候为的仅仅是羞辱和霸凌对方,比如这两天官方通报了一则山西大同小学生遭同学极端霸凌的事件,十岁的年纪,对待同性同学的性暴力令人触目惊心。

虽然在法律上目前男性无法成为强奸罪的客体,但真实生活中,男同胞切勿心存侥幸,出门在外都要好好保护好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