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一名男童在家门口捡到了个从河南飘过来的大气球,仅仅过了10天之后,男童家的房子就被炸塌了,一家人全都被埋到了房子底下……

2014年11月15日,河南省辉县市下了场大雨,一家购物广场外面却挤满了很多人。这一天,河南安邦公司,为金城公司所属的“金城购物广场”举行了一场盛大的开业典礼。
因为营销做的不错,这次开业典礼堪称完美。
然而,两家公司的负责人没想到的是,仅仅过了半年多,他们竟然分别收到了法院的传票。而且不是河南本地的传票,而是江苏滨海县法院的传票。
要知道,江苏滨海和河南辉县之间足足有700多公里的差距呢,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原来,在开业典礼当天,金城广场准备了很多的氢气球,在庆典即将结束时,其中一只挂着“热烈庆祝金城购物广场冀祥店盛大开业”条幅的氢气球,因为系扣不牢飘走了。
然后,这个气球一路在天上到处乱飞,最终于11月21日飞到了江苏省滨海县天场镇绿杨村一户赵姓人家的家门口。
当刚满八岁的赵铭小朋友准备出门玩时,一眼就看到了这个直径达到了两米的大气球。他顿时就来了兴致,将之拖回了自己家里面玩耍。
家里人见状也没有阻拦,不就是一个气球嘛,能有什么事情,还能炸了不成?
“轰隆隆!”
2014年12月11日下午5点30分,赵铭家的房子突然间开始倒塌,赵铭和妈妈、弟弟、两个堂妹等共5人,全都被压到了废墟之下。
变故发生后,周围的邻居们第一时间就报了警,并冲上去展开了救援。

然而,虽然大家已经尽全力予以了救援,可惜还是有两个孩子不幸身亡,剩下的三个人也都不同程度的受了伤,终生残疾。
当赵铭的母亲黄菊醒过来之后,讲起了事发当天的经过:“当时,孩子们正在家里玩气球,我点燃煤气灶正准备做饭,谁知道突然就炸了……”
经过警方调查,安邦公司并没有施放气球资质证,自然没有放气球的资格。这违背了《施放气球管理办法》中的相关条例。
因此,赵家人决定将两家公司告上法庭,要他们赔钱。
2016年,当地法院经过开庭审理,认为安邦公司和金城公司一个没资格证就乱放气球,一个没仔细审查就委托安邦公司放气球,造成了人身伤亡,在这件事上都有责任。
而黄菊等原告作为监护人,对小孩随便捡气球放到自己家里玩的行为没有制止,没有尽到监护职责,因此也要自行承担40%的责任。
故要求两被告赔偿原告49.28万元的生命财产损失。其中,安邦公司赔22.4万,金城公司赔14.9万。
在法院审理期间,两家公司的财产都被冻结了,这么长时间一点收入都没有,还要赔偿这么多钱,他们当然不愿意了,当时就选择了上诉。
问题是,他们无资质就放气球的确理亏。因此,两家公司的上诉理由是:“那房子塌了和气球没有关系!”
原来,事发后当地刑警队对街坊邻居进行走访调查时,得知赵家的这个平房是两年前自己接的,少垒了一个承重墙。

为了图方便,他们还在中间墙的中间位置掏了一个槽,用来搭建楼板。
也就是说,赵家的这个房子,本来结构就不合理。
而且,警方卷宗材料显示,从赵家废墟里面刨出来的气球碎片“较为完整”,和气球爆炸后产生的残骸形状并不符合。
另外,如果真的是氢气球爆炸将房子给炸塌了的话,那不管是伤者还是死者,身上都会有烧伤的痕迹。
然而,不管是死亡证明还是诊断证明中都没有这方面的描述。
因此,两公司认为不能断定赵家房子垮塌和他们的气球有关系,法院的判决不合理。
2016年12月15日,盐城市中级法院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他们认同了两家公司的说法,认为:“本案基本事实不清”,将这起案件发回滨海县法院重审。
滨海县人民法院对此非常重视,院长亲自担任审判长,带人前往案发现场进行勘验,再结合专家的意见,认为一审的确存在问题:“房子塌了就是气球爆炸造成的,之前判的太少了。”
这一次,法院判处两公司赔偿原告181万元。被告仍然不服判决,再次提起上诉,结果被驳回。
判决结果公布后,滨海县的执行法官多次前往河南约谈被执行人,181万成功交到了原告的手里,让这起案件有了不错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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