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随着我市经济快速发展

二、三轮摩托车、电动车

保有量增加迅猛

不文明驾驶行为也 时有发生

为此

这里有一封来自

达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信

请各位驾驶人查收

致全市二、三轮摩托车、电动车

驾驶人的一封信

广大二、三轮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朋友们:

近期,达州公安交警在日常管理和例行巡查中发现,二、三轮摩托车,电动车不走辅道、不戴安全头盔、乱穿乱行等不文明交通行为时有发生。为进一步规范行车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提升城市文明形象,达州公安交警现向广大二、三轮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戴好安全头盔

市民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时,均应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对于驾乘人员来说,安全头盔是保护生命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系好安全头盔帽带,能有效提升驾乘人员的安全防护,是最基本的自我保护措施。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

二、牢记交通法规

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应当主动遵守交通法规,自觉做到谨慎慢行、有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行驶,没有专用车道的,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有辅道的走辅道)、不闯红灯、不占道逆行、不酒后驾驶、不违法载人、不无证驾驶、不加装遮阳遮雨篷(伞)等,特别是在通过路口时,要注意观察大型货车,提前减速避让。

三、谨记车辆属性

广大市民要主动了解购买电动车属性,确保购买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杜绝使用拼装改装车辆。广大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要主动到辖区交警大队车管所登记注册,确保挂牌(悬挂号牌)出行。

四、做好文明出行的实践者和宣传者

每一位交通参与者都应当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践行“文明驾驶”,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争当摩托车、电动车文明安全出行“宣传员”,积极向身边的亲朋好友宣传交通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携手共建共享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达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9月21日

那么

二、三轮摩托车、电动车

在路段及路口上如何通行

才是合规的呢?

针对广大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

交警蜀黍进行了答疑

二、三轮摩托车、电动车辆在道路上应该如何通行?

在设置有二、三轮车专用车道或辅道的道路上,如金龙大道、金龙大道北段、河市大道,二、三轮摩托车、电动车应在专用车道或辅道通行;在未设置有二、三轮车专用车道或辅道的道路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二、三轮摩托车、电动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专用车道启用时间段除外)行驶。

二、三轮摩托车、电动车是否可以在公交专用道内通行?

在公交专用道启用时间段内,禁止二、三轮摩托车、电动车辆驶入公交专用道通行和停车,未设置二、三轮车专用车道或辅道的路段,二、三轮摩托车。电动车在公交专用道左侧第一条车道靠右通行(公交专用道启用时间段)。未设置二、三轮专用车道或辅道的路段,二、三轮摩托车、电动车在公交专用道内靠右通行(公交专用道启用时间段以外)。

二、三轮摩托车、电动车在路口如何通行?

在设置有二、三轮专用车道或辅道的路口,二、三轮摩托车、电动车应当在辅道出口处依次等待信号灯,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指示通行;在未设置有二、三轮专用车道或辅道的路口,直行二、三轮摩托车、电动车在最右侧车道停止线前依次等待,按照机动车直行信号灯的指示通行;左转二、三轮摩托车、电动车在左转车道停止线前依次等待,按照机动车左转信号灯指示通行,转弯时开启转向灯。

目前,达州公安交警正在金龙大道与秦巴大道路口试点二、三轮摩托车、电动车辆左转二次过街通行方案,下一步将根据试点效果持续优化二、三轮摩托车、电动车辆路口通行,切实增加通行安全和效率。

二、三轮摩托车、电动车应该在哪里停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达州公安交警结合实际,在城区施划了多处二、三轮摩托车、电动车临时停车点,二、三轮摩托车、电动车辆可以在小区配建停车场或公安交警部门设置的临时停车点依次、有序停放。

二、三轮摩托车、电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对“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处罚款5—50元,对“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处罚款20—200元。

很多小伙伴都认为

驾驶二三轮摩托车、电动车

非常方便

尤其是赶时间的时候

不用等车,还不“打挤”

但是!

再急也请记得遵守交规

违法的后果很严重哦

这些行为就千万不能做

①无证驾驶?不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处二百元以上二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②非法遮挡机动车号牌?不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车号牌上道路行驶的,一次记9分。

③酒后驾驶?不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酒驾标准: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

醉驾标准: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就可以认定为醉驾。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记12分。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④逆向行驶?不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记3分。

⑤闯红灯?不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记6分。

⑥超速行驶?不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一)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分里;(二)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

⑦未佩戴安全头盔?不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全员全程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未佩戴安全头盔,或未系安全带的,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记1分;在驾驶过程中拨打和使用电话处50元罚款,记3分。

⑧未礼让行人?不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记3分。

⑨违规停放机动车?不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九条:

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⑩驾驶达到报废年限机动车?不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

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两年后才可再重新申领。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

头盔小贴士●●

1、正确途径购买3C认证安全头盔。购买安全头盔时,一定要选择正规厂家出产的合格产品。另外,在会车或超车时,色彩鲜明醒目的安全头盔还能引起对方驾驶员的注意。

2、注意头盔贴合度。在选择时根据头围以及头盔的尺寸进行选择,或者选择可调节头盔,我们佩戴头盔应感觉舒适和贴合紧密,尤其注意头盔后部与后脑部是否贴合,不要留有空隙。

3、注意头盔是否损坏。佩戴头盔时应系好扣带,防止头部受到碰撞时头盔轻易弹飞,失去保护作用。如果头盔在使用过程中已经发生过碰撞摔裂,或出现细微的裂缝,要及时更换,切勿继续使用。

希望全体市民朋友行动起来

自觉遵守

二、三轮摩托车、电动车

通行管理规定

共同维护达城文明交通形象

来源:达州公安交警

编辑:周丽清

编审:张 爽

总编:肖晓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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