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男子正在屋里住着,突然有个人打开了他的门,怒斥男子就是个小偷。

难道男子是进屋偷东西,其实真相并非是如此的,双方貌似还都占了点理。

坐标是广东广州番禺区的一个出租房内,双方的矛盾就是押金问题引起的。

一方是租房的租客,一方是房子的房东,把这事曝光到网上的就是房东,很明显房东自认为自己是占理的一方。

按照房东给出的说法,租客是退租后搬走了,也把钥匙都交给房东了。

没想过了几天打开房门,发现租客又偷偷搬进去,房东怀疑就是偷配了钥匙,这个行为也和小偷没区别了。

毕竟是偷住她的房子没给房租,这不就是相当于在偷她的钱了。

“你都没把押金退给我,我就要住到押金都用完”

不过租客也自认为没有错,因为退租时没有把押金退还,租客觉得自己吃亏了,所以才会回头再进来住。

这不两人就这么吵起来了,各自都觉得没有问题。

租客说自己没有钱可以交,也说了押金的钱都没住完,自己肯定要住到完事。

不过房东可不这么认为,因为都还没有租满1年,押金自然是当成违约金了,租客哪里来的钱可以继续住。

最终也是没吵出什么结果,租客搬离房间承诺不再来,房东也不追究他的责任,不强行要求他把房租补上。

押金的纠纷是挺多的,无非就是两种原因导致的。

要么就是租客没到期就搬走,要么就是房东找理由要扣下,前者房东扣押金是有理的,后者就真站不住理。

不过钱是在房东的手上,要是找理由扣下点押金,几百上千元的也没办法,大多数租客都是嫌麻烦自认倒霉。

不过以文中的情况来说,这位租客是不怎么占理,因为他是没租到时间就搬走,通常都是押金当成违约金算。

在搬走后还偷偷回来住,这个行为就已经违法了,房东是有权追究他的责任。

不过对于租客一方来说,一个押金损失也是挺心疼,看这个房子的居住条件,估计是打工人才会来租的。

一下被房东给扣下押金,心里不服气也是肯定的,不过这不代表能偷偷住。

大家认为租客的做法有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