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长春9月27日消息(记者张学龙)9月26日,吉林省高院会同长春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环境资源“1+10”案件管辖机制运行一周年工作情况。

环境资源“1+10”案件管辖机制运行以来,各指定管辖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贯彻协同性、预防性、公益性、修复性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审判职能,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职责,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环境利益。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的聚合效用更加凸显,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水平有效提升,环境司法与行政执法的协同联动能力持续加强,生态环境系统保护、整体保护优势日益彰显。

据悉,该机制运行一年来,11家指定管辖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案件1557件,其中刑事案件650件、民事案件461件、行政案件421件、公益诉讼案件25件,为美丽吉林建设、绿美吉林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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