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9月19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09﹝2023﹞第162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江苏苏州)官网载明:苏州宏洋纺织染整有限公司超过许可排放浓度排放水污染物。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项,处罚款24万元,限制生产1个月。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图片来源:信用中国(江苏苏州)

苏州宏洋纺织染整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4月21日,法定代表人黄建苏,住所:江苏省吴江市震泽镇外商投资开发区。该公司曾因超标排放水污染物,2023年3月30日被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罚款33万元,限制生产50%期限1个月。处罚决定书文号苏环行罚字﹝2023﹞09第50号。(记者 杨登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