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荣枝案死刑不予核准概率仅为1.84%,却是中国司法公正的垫脚石

翻开法子英、劳荣枝的一审判决书,二审裁定书,法律将他们定性为情侣关系,也是共同故意犯罪中的主犯,劳荣枝被判处了抢劫、绑架和故意杀人罪的三个死刑。

但是,被定性为主犯的劳荣枝在一审、二审中表示坚决不服,而民众认为这是劳荣枝的刻意狡辩与垂死挣扎,是她死到临头也要妄想逃出生天的作秀而已。

劳荣枝被核准死刑,众望所归人心所向,也是罪有应得。

不予核准,出人意料,但正说明法律不是儿戏,是一次中国司法文明进步的里程碑,为我国司法制度的改革奠定了基石。

首先、劳荣枝案死刑核准的概率是多少?

有个网友的一句话点醒了梦中人,要想知道劳荣枝死刑核准的概率有多大,只要看看最高法的核准率就知道了。

于是,我查阅了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相关资料,结果显示从2007年到2017年的10年中,在817份死刑核准的申请裁定书中,只有15份裁定文书被依法发回重审和改判,占比为1.84%,也就是说最高法死刑核准案件核准率是98.16%。

现在的关键问题,第一我们要知道劳荣枝案件结果是属于98.16%还是1.84%;第二、如果是1.84%的不予核准率,就要看劳荣枝案件的事实、程序等是否有瑕疵,以及劳荣枝案件的辩护人无罪、罪轻的辩护的新事实认定与证据支持、还有就是对原有事实与证据的质疑是否达到了合理性怀疑的全部排除。

其次、即使1%的希望,这也恰恰是司法公正的垫脚石。

作为法律人而言,劳荣枝如果确实有冤就要为其抗辩和争取,即使只有百分之一的希望,这是法律人心中的职业使命,更是法律赋予的光荣,而不为舆论与环境所屈服。

一是劳荣枝认为自己的犯罪行为在共同犯罪中属于协从犯。

如今法子英早已命归黄泉,两人的关系是否属于情侣成为了疑问,法子英当年也是零口供,但法院没有采纳劳荣枝的否定供述。

二是劳荣枝一直认为自己的在四个案件中自己是消极、被动和被胁迫的角色。

法院不予采纳劳荣枝的非主动的辩护,当然最清楚的是法子英,合理性怀疑是否能够排除哪?

三是劳荣枝说她只管引诱他人,不知道法子英要杀人,既没有证据也不能让人采信。

最后、最高院能否排除这1%的希望。

就是对这上面最主要三项事实认定的合理性怀疑的全面排除,否者就要遵守疑罪从无的刑事审判原则,因为一次不公正、无法让人信服的裁决,会对中国司法制度改革产生负面影响。

大家说说看,与其因为无法坐实劳荣枝主犯的铁证,不如不予死刑核准,改判死缓或者不予核准发回重审,但是我想为了免除发回重审的尴尬与以及产生对劳荣枝案件更大的负面影响,不如以主犯死刑事实认定的不充分、证据不足为由直接改判死缓而为劳荣枝案画上圆满句号。

大家说我的想法是否有理,欢迎家人指教,下期再见,我是潜龙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