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四川考察时指出,文物保护修复是一项长期任务,要加大国家支持力度,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发扬严谨细致的工匠精神,一件一件来,久久为功,做出更大成绩。

一、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220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4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8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65处;有可移动文化遗物23388件,已定级的文物47件(一级文物2件,二级文物9件,三级文物36件。其中,2023年新增备案等级文物23件,一级文物2件,二级文物4件,三级文物17件)。有登记备案博物馆5家(国有:贵州三线建设博物馆、六枝特区生态博物馆、红军二、六军团盘县会议会址陈列馆;非国有:岩博村村企文化展览馆、六盘水钟山区挹晖博物馆)。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重视文物项目申报。邀请第三方具备资质的专业公司指导各区市编制文物保护修缮方案及“三防”方案,切实加强我市文物保护工作效力。今年以来,上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小冲墓群、大洞遗址、茶马古道安防、修缮及数字化保护计划书6份,已通过省级部门初审,8月中旬,国家文物局组织开展评审,结果待反馈。

二是强化预防保护。汛期、节假日等时间节点,及时下发工作提示,防患于未然,强化各文物博物馆单位管理人员忧患意识。印发《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加强汛期文物安全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将古桥、古城墙、古建筑和依托文物建筑开放的博物馆、纪念馆,以及文物保护工程工地等,尤其是此前因汛期受灾损毁、尚未完成修复的文物保护单位作为重点排查对象。印发《六盘水市文物保护单位、文博场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切实加强文物保护单位、文博场所应对突发事件的处事能力。严格落实《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办法(试行)》,督促各地在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悬挂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牌,明确有保护管理机构的,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

三是强化部门联动。联合公安部门共同印发了《全市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切实加强部门联动,共同打击防范文物犯罪;联合市公安局、市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六盘水海关等7部门印发了《六盘水市打击防范文物和古生物化石犯罪工作机制》;联合住建部门加强对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等文物保护单位的调查和保护,及时开展传统村落濒危不可移动文物调查,有不可移动文物17处,其中2处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6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及8处为一般文物。联合消防部门印发《六盘水市文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设方案》,发布《六盘水市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通告》将“博物馆、文物建筑专项整治”列入十项专项整治当中。

四是强化监督考核。2023年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将文物保护和文化传承工作纳入全市巡视巡察重要内容。

三、文物修复保护面临的困难

一是资金上的困难。文物保护工作涉及较多的程序,离不开财政资金的支持。近年来,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修缮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地方财政,由于当前财政现状,虽然地方财政每年能安排一些文物保护经费,但与需要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比如,因为文物保护单位的特殊性,按照“修旧如旧”原则,在修缮材料等方面比其他建筑材料稍高,如仿古瓦片,需要手工制作并特殊烧制,成本明显高于机械制作。因此,一处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动辄几十万上百万,地方财政补贴不足以完成修缮工作。

二是人才上的困难。文物保护修复工作专业性强,从业人员需较高的专业素养,工作开展需要相对稳定的人员构成。加之文物种类日益丰富,造成现有工作队伍难以适应日益发展的文物保护和管理形势。

四、建议

一是加大人才队伍建设。采取进修、短训等方式,对现有人员进行有计划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以满足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的需要。有文物保护专业的各高校,为基层提供一定数量的学历晋升名额,针对文物修复、文物保护等人员进行培养。省级文物部门加强对基层从业人员的指导,在文物保护、项目申报、文物修复、考古发掘等方面建议采取跟班学习的方式,为各地培育出一支专业性强的队伍。

二是发挥政府主导和引导作用,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建议国家、省级财政加大对地方文物保护、文物修复的支持力度,对存在较大价值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革命文物保护单位以及传统村落内具有一定价值的古建筑等给予一定支持。同时,建议采取政府抓文化事业,社会抓文化产业的形式,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在政策、措施上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以捐赠、投资等方式支持文物保护工作,努力形成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经费投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