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周至人注意,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已经全面启动。凡具有西安市户籍或在我市长期居住并取得居住证、未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居民,均可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1020元;财政补助标准人均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640元;相应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30元,达到每人每年380元。集中缴费期为2023年9月至12月20日,待遇期为2024年全年。补缴期为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待遇期为缴费后次月至2024年12月31日。详情请点击左下方阅读原文查看。

来源:西安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