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由中国通信工业协会数据中心委员会指导、华东江苏大数据交易中心主办的“数据资产价值评估与创新应用”线下沙龙成功举办。本次活动共有来自数十家企业,三十余位企业代表出席。
领导致辞
华东江苏大数据交易中心 总经理 汤寒林在致辞中表示,《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发布,迈出了数据资源化到数据资产化的关键一步。在新规定的指导下,企业可以将其所拥有的数据视为一种重要的资产,对其进行有效的管理和利用。这将有助于企业实现数据的最大化利用,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市场地位。
嘉宾分享
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及北京中企华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永刚分享了《数据资产评估服务数据资产入表路径》的主题演讲。他首先对数据资产市场的发展历程及未来趋势进行了介绍和分析,在厘清数据资产内涵的基础上,阐述了数据资产入表对于会计记录与资产评估两条价值实现途径的影响和意义,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数据资产入表工作实施路径和会计主体变更情况下以资产评估方式实现数据资产入表的解决方案。
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 信息科技部大数据开发团队负责人 范彬彬带来了《中小银行数字化转型之数据资产化探索实践》的主题分享。他指出,中小银行在数据资产化实践上探索的方向包括数据资产目录化,业技协同寻找战友,共同挖掘数据价值,数据治理等,其中,监管数据质量问题、数据标准统一口径、数据架构优化搭建是数据治理的三个方向。
贵州数据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数据要素研究院院长 彭海林以《数据流通交易及数据资产价值化》为主题分享自己的精彩观点。他提出随着当前政策的提出,不论是对企业数据还是公共数据来说,数据资产化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对于数据资产化的路径,他提出了“四化建设”,通过数据治理智能化、建模加工产品化、场景应用商品化、流通交易合规化可以完成数据资产(产品)的有效构建,通过一系列配套体系的辅助,完成数据资产的入表工作。
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高级经理 孙天宇解读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他从《暂行规定》适用范围、二类数据资产的判定、数据资产确认挑战、列示和披露要求及数据资产化流程等角度解读了《暂行规定》。其中,对于资产确认挑战,他提出,《暂行规定》并不涉及对现有会计准则体系的重大修订,数据资源只有在满足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预期带来经济利益/相关利益流入企业,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时方可确认为资产。
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胡峰发表了《数据资源入表的法律尽调与合规评估》的主题分享。他首先分析了可入表的数据资源的含义,并论述了数据资源入表的合规框架,随后提出合规评估的要点是,确认企业所拥有的数据资产的合规性,以及企业对该等数据资产是否拥有权利及具体权利内容;法律尽调要点在于数据资源的信息属性、数据资源的来源、数据资源的治理、数据资源的利用与限制等方面。
总 结
本次“数据资产价值评估与创新应用”线下沙龙,邀请推动“数据资产入表”过程中主要环节的参与方代表,为与会者们提供了一个深入学习及了解最新政策及落地路径的平台。未来,华东江苏大数据交易中心将以本次活动为契机,以数据要素流通交易环节为抓手,进一步激发数据要素市场活力与价值,积极推动数据资产价值化的探索及落地实践。
为此,华东江苏大数据交易中心正面向现面向所有数商及生态会员单位征集有数据资产融资需求的企业!华东江苏大数据交易中心将为其提供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数据资产融资等系列配套增值服务,支持并协助数商企业完成首批数据资产融资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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