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呕心勤政万次少,贪赃枉法半回多”。为提升警示效果,不断确保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廉洁自律、倡廉兴廉守廉。9月27日,双流区法检两院公开审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双流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丽鸿担任该案出庭公诉人,双流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曾耀林担任该案审判长。双流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以及双流区纪委监委、区城管局、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国航维修西南航线中心、成都农商银行双流支行、中国建设银行双流支行、四川蜀道新材料科技集团、西南空管局等多个单位的300余名党员干部旁听观摩庭审,近距离接受廉洁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防腐拒变意识。

庭审中,胡丽鸿副检察长宣读了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某某利用担任某车队队长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车辆维修申报及请款、清运餐厨垃圾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贿赂共计26.15万元。随后,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通过多媒体示证方式进行了逐一举证、质证,并结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量刑情节等发表了公诉意见,同时,结合本案案情深入剖析了被告人陈某某犯罪的原因,从算好荣誉账、前途账、亲情账三个方面对被告人陈某某进行了深刻的法庭教育,为参加旁听的党员干部开展了生动的廉政教育。最后,合议庭经充分评议,完全采纳本院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和量刑建议,当庭宣判被告人陈某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廉贪一念间,悲喜两重天”。此次公开庭审不仅是今年以来双流区观摩人数最多的一次公开庭审,也是一场别开生面的生动警示教育庭审,通过“身边案”警示“身边人”,以案明纪、发人深省。通过“零距离”参与庭审,旁听的党员干部更加深刻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进一步筑牢了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增强了廉洁自律意识,起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