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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纪委监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据厦门党风政风监督台消息,中秋、国庆将至,为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厦门市纪委监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厦门天地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蔡寿飞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2年至2022年,蔡寿飞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白酒、茶叶等礼品;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蔡寿飞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集美区灌口镇政府村居建设办公室主任范文炜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21年至2022年,范文炜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范文炜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海沧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新阳中队副中队长张国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娱乐活动安排,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20年至2021年,张国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娱乐活动;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高档酒。张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通报指出,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娱乐活动安排,违规收受礼品等典型问题的出现,表明“四风”问题仍然顽固、反复,不收敛、不收手现象仍然存在。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不断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严防诱惑之微、严堵蜕变之渐、严拒气节之失,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纠治“四风”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着力点,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作风建设紧抓不放、狠抓不松,逐级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

通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中央八项规定作为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问题;要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把纪律教育寓于日常监督管理,综合运用“作风微课堂”“一月一主题”、正反典型案例通报等学习教育材料,分层分类、精准施教;要坚持督治同步,把握好作风建设地区性、行业性、阶段性特点,紧盯节日多发问题,以及隐藏在高档酒、“天价茶”、“天价烟”、高价月饼等背后的不正之风及其腐败问题,把查处案件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一体推动监督、惩戒、治理同步落实,以优良党风凝心聚力,带动社风民风持续向上向善。

州市纪委监委通报三名干部

据漳州纪委监委消息,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持续保持正风肃纪反腐高压态势,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漳州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漳州芗城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原党支部书记、总经理石为民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

2018年至2023年春节前,石为民在担任漳州市浦南中学党支部书记、漳州芗城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等职务期间,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高档烟酒、茶叶等礼品;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石为民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漳州市角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黄长裕违规收受礼品问题。

2013年至2022年,黄长裕在担任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党组书记、角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期间,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高档烟酒等礼品。黄长裕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平和县农业农村局原二级主任科员李坑水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15年至2020年,李坑水在担任平和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等职务期间,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高档白酒等礼品及礼金。李坑水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上述问题是典型的“四风”问题,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思想松懈,不敬畏、不在乎,我行我素、顶风违纪,受到严肃处理,教训十分深刻。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引以为戒,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通报指出,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从政治上把握作风问题,保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坚决扛起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以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执行。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既要以身作则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又要旗帜鲜明整治各种不正之风,切实发挥好“头雁”效应。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担负协助党委抓党风、抓纪律的重要职责,按照“严、准、实、稳”的工作要求,紧盯年节假期、民俗节日等重要节点,紧盯隐形变异和风腐一体现象,常态化组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要把查处案件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对党的二十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的,坚决从严从重处置。要深化运用“知、督、促”工作机制,注重把握作风建设地区性、行业性、阶段性特点,加强季度分析、研判,分地域分领域分层级分阶段纠治“四风”,对普遍发生、反复出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要运用“全周期管理”的理念,建立健全“一案双查三改四同步”机制,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一体推进“三不腐”,提升纠治“四风”成效。要坚持纠树并举,自觉传承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开创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充分挖掘具有本地特色的勤廉事迹,打造漳州特色的新风正气名片,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好向善。

福建省财政厅国库支付中心原二级调研员

张福财被开除党籍和取消退休待遇

据“平潭综合实验区纪工委”消息,日前,福建省纪委监委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平潭综合实验区监察工委、平潭县监委对福建省财政厅国库支付中心原二级调研员张福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

张福财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规定无公函接待、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 组织观念淡薄,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亲属投资企业情况; 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指定助审机构; 违反生活纪律; 为官不廉,虚列开支搭车报销个人费用; 毫无廉洁底线,将公权力当做攫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多次索取、非法收受他人钱款,为他人谋取利益。

张福财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败坏党员领导干部形象,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应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决定给予张福财开除党籍处分和取消退休待遇;追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张福财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另据“平潭检察”消息,福建省财政厅国库支付中心原二级调研员张福财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平潭县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平潭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平潭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张福财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开简历显示,张福财曾任福建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主任。2021年1月起任福建省财政厅国库支付中心二级调研员,今年3月被查。

浦城县城市管理局原局长余爱国被查

据“浦城纪检监察”消息,浦城县城市管理局原局长余爱国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浦城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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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爱国简历

余爱国,男,汉族,1966年12月出生,福建浦城人,高中文化,1985年12月参加工作,1991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5年12月至1999年7月,历任浦城县九牧乡政府计生办主任、乡党委秘书、乡党委组织委员;

1999年7月至2016年5月,历任浦城县水北街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综治副书记、镇人大主席(正科长级);

2016年5月至2018年12月,历任浦城县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正科长级)、党组书记、局长;

2018年12月至2023年7月,任浦城县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2023年7月至2023年8月,任浦城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2023年8月至今,任浦城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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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小陈同学

▌校对:小周同学

▌审核:蔡蔡子

▌来源:闽中网转自白鹭洲知政、厦门党风政风监督台、漳州纪委监委网站、浦城纪检监察、平潭综合实验区纪工委

▌法律顾问:陈少东律师(微信:nxnx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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