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哈尔滨市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其中包括哈尔滨市政府原副秘书长李占河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2年12月至2023年1月,李占河任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和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借传统节日、公务活动之机,收受下属、管理和服务对象等29人礼品礼金折合人民币共计38.57万元。李占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9月,李占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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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占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李占河简历

李占河,男,汉族,1964年11月生,黑龙江哈尔滨人,198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8月参加工作,福州大学工业管理工程系工业管理工程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工学学士学位,高级审计师。

1983.09—1987.07福州大学工业管理工程系工业管理工程专业学习

1987.07—1987.08毕业待分配

1987.08—1989.03福州大学会计系辅导员

1989.03—1990.10福建省审计厅综合处科员

1990.10—1995.02哈尔滨市审计局财金处科员

1995.02—1998.02哈尔滨市审计局财金处副主任科员

1998.02—2002.03 哈尔滨市审计局财政处主任科员

2002.03—2004.09哈尔滨市审计局财政处副处长

2004.09—2007.11哈尔滨市审计局计算机处处长

2007.11—2011.01哈尔滨市审计局财政处处长

2011.01—2012.06哈尔滨市财政局副巡视员

2012.06—2017.03哈尔滨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7.03—2023.02哈尔滨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2023.02至今哈尔滨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占河任上被查:与落马副部有交集

2023年2月15日,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哈尔滨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占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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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公开简历显示,李占河,男,汉族,1964年11月生,黑龙江哈尔滨人,198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8月参加工作,福州大学工业管理工程系工业管理工程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工学学士学位,高级审计师。

李占河大学毕业留校工作,担任辅导员。1年半后,调到福建省审计厅工作,又过了1年半,调回家乡哈尔滨,同样是在市审计局工作。

在哈尔滨时,李占河历任市审计局财金处科员,市审计局财金处副主任科员,市审计局财政处主任科员,市审计局财政处副处长,市审计局计算机处处长,市审计局财政处处长。

2011年1月起任哈尔滨市财政局副巡视员。2012年6月任哈尔滨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7年3月,李占河升任哈尔滨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他在这个岗位上工作6年。

2023年2月,对59岁的李占河是一个特殊的月份,在这个月,他由哈尔滨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转任哈尔滨市政府副秘书长,同样是在这个月,他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审查。

被查前3个月,时任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的李占河还实地检查指导某街道3个工作队的工作开展情况并送去慰问品。

与“六毒俱全”的落马副部有工作交集

中宏网注意到,李占河和去年落马的“六毒俱全”宋希斌有工作上的交集。

宋希斌出生于1963年4月,山东蓬莱人,曾任共青团黑龙江省委副书记、书记,黑龙江省政府副秘书长(正厅级),大兴安岭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林管局局长,大兴安岭地委书记,黑龙江省发改委主任等职。

2011年12月,宋希斌任哈尔滨市委副书记、副市长,2012年1月任哈尔滨市市长,后担任该职务6年。

2018年1月,宋希斌任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后于2019年8月兼任省总工会主席。直至2022年1月被查。

宋希斌任哈尔滨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哈尔滨市市长期间,李占河任哈尔滨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随后升至哈尔滨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今年1月宋希斌被公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宋希斌利用担任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林管局局长,大兴安岭地委书记,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哈尔滨市委副书记、市长,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黑龙江省总工会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2年9月29日,宋希斌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

宋希斌丧失理想信念,政治意识淡漠,对抗组织审查,大搞迷信活动;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违规接受宴请,在分配、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利益;

不按要求报告个人去向,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利;违规收受礼金,搞权色、钱色交易;

宗旨意识淡薄,漠视群众切身利益,不担当、不作为,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威信;

违规干预司法活动;

纪法底线失守,胆大妄为,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

据通报披露,宋希斌“六毒俱全”——

宋希斌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挪用公款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宋希斌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值得注意的是,通报当中,宋希斌是首只被通报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威信的“老虎”。

来源: 中宏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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