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扬州市场监管,对原平台表示感谢!

◆免责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文章内容如有侵权请您告知我们,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处理或删除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更好适应复杂市场监管需要

扬州市开展了市场主体除名试点工作。

各地结合企业年报公示、纳税等情况合理确定除名范围,通过发布履行义务提示性公告、现场实地核查等程序,最终确定江苏广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110户除名对象,目前均已进入除名告知程序

除名企业名单如下:

最后郑重提醒以上企业:

企业被除名后,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标记为“除名”状态并予以公示,并且不得开展与清算和注销无关的其他活动。如企业已恢复正常经营,可在履行年报公示义务、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恢复纳税申报后,向相关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终止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