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热点头条说#
说一个身边的真实事例:
主人公是基层派出局的一个事业编的干部,2023年8月份马上光荣退休。
这位老兄在2022年10月份酒后开车,被交警当场逮捕,测了下,260,被认定为醉驾。公安机关以涉嫌犯危险驾驶罪移送检察院,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法院最后判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后来才知道,这位大哥在被交警查到后牛气冲天,跟当班交警差点干起来了。
他是公职人员,法院在判决后移送县纪委。我们是垂管单位,县纪委无权管辖,所以上报市纪委;市纪委把相关情况交给驻单位的纪检组办理;纪检组直接向局里提出了“开除公职”的处分建议(说是说“建议”,实际就是必须执行的意思),要求十个工作日内研究并作出处分决定;局里接到纪检组的处分建议后,连夜开局长办公会研究处理意见(决定的时间是2023年3月份,此时距离他退休还有5个月。因为他不是党员,开除党籍的程序就没有了);接下来向他本人宣布处分决定,他不服,向作出处理决定的市局提出申诉,市局在纪检组的指导下完成了回复意见,表示维持;他又不服,向省厅申诉,省厅说他不是省厅管辖,应该向市人社申诉;他又向市人社申诉,市人社继续维持;现在他又向省人社厅申诉去了。
他申诉的理由是:1、自己不属于公职人员,应该像学校的纯教师、科研院所的纯研究人员一样认定,不应该适用《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应该适用《事业单位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撤职等处分;2、处分程序不正规,没有听取他的申辩。
我们在作出维持的理由是:1、他是公职人员;2、就算是用《事业单位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上面写的是“撤职及以上处分”,也可以开除(第二十二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
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3、程序方面的问题,纪委方面的说法,“人民法院有生效判决的,可以不经审理,直接作出开除决定”,这是监察法的规定;4、他的违纪事实发生在2022年10月份,此时《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已经生效,所有的公职人员都应该适用本法进行处置。法律肯定是大于规定的。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四条规定:公职人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开除:(一)因有意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含宣告缓刑)的;(二)因过失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三年的;(三)因犯罪被单处或者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一般应当予以开除;案件情况特别,予以撤职更为适当的,可以不予开除,但是应当报请上一级机关批准。
在这名干部的具体情况中,我们在对接中有几个细节:1、醉酒驾驶属于有意犯罪;2、拘役也涵盖在内了;3、如果要考虑其本人马上退休的实际情况,要决定不开除,要报上一级机关批准。经对接沟通,这个上一级机关是“省纪委”。但基本不可能会批准。
所以,铁板钉钉的开除。
那么,开除后还有没有相关的退休待遇呢?
通俗的讲,退休待遇指的是针对公职人员的,既然开除了,都不是公职人员的身份,何来的退休待遇一说呢?以往自己工作期间缴纳的养老足额退还本人,单位的部分就没有了。目前的养老金政策是从2014年开始实行的,到今年已经连续缴了9年,按照规定,要缴满15年才能领取养老金,所以还差6年,要一次性补齐才可以领点一般老百姓一样的基本养老金。
有人说,为什么有的人醉驾没有被开除而只是撤职或者降级呢?
以我所在的地区为例:公职人员酒驾或者醉驾被查,面临几种处理,有党内的和政务的,也区分党员和非党员的。
当酒精浓度80以下,属于酒驾,党员的党内警告起步(视情配套给予政务处分),非党员记过起步。
80以上属醉驾,分为两档。80-120属于轻微,可以免予起诉,党员必须开除党籍,但是因为免予起诉了,配套的政务就可以进行撤职处分;120以上则无话可讲,起诉,双开。具体根据各省市地区也有具体规定。
所以说,对于公职人员来说,醉驾被开除应该是最不值当的事了!
切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