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应急车道

也被称为“生命通道”

禁止任何社会车辆非紧急情况下占用

但仍有一些驾驶人不以为然

认为只要没人发现就能随便停

甚至通过走应急车道在车流中随意穿插

殊不知

这种行为不仅违法

而且也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威胁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与此同时

为保障假期道路交通秩序安全

河源公安交警严查

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车辆

9月29日,河源交警高速四大队一中队巡逻到1803公里发一辆粤AD****9号牌的新能源小车停在应急车道,既不打双闪灯,也不放危险警示标志,执勤民警立即停车上前查看情况。民警走近一看,驾驶员正躺在靠椅上睡觉,据驾驶员称,自己早起赶路,行驶到该路段时感觉非常困乏,于是就将车停在应急车道内睡觉。针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予以处罚。

无独有偶,9月30日凌晨,河源交警高速五大队四中队执勤民警巡逻至龙紫高速路往赣州方向k233段巡逻时接连发现两辆粤S和一辆粤L号牌的小车违法占用应急车道,执勤民警当即上前制止并予以查处。

今天

交警蜀黍就来曝光这些河源境内

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车辆

希望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

文明出行

共建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

再急,也要以安全为第一

再急,也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再急,也不能占用应急车道!

高速公路应急通道仅供应急车辆使用,包括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在应急车道内行驶,其它车辆在非紧急状况下禁止在应急车道上停车或行驶。

也就是说

非紧急情况下

任何社会车辆禁止驶入

或者以各种理由在车道内停留

占用应急车道

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违法占用应急车道

驾驶人将面临罚款扣分的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第四款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在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款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一次记6分。

河源公安交警提醒

应急车道=生命通道

它划在路上

更应该划在每个驾驶人的心里

处罚只是手段

目的是为了规范大家的驾车行为

也提醒广大市民

出行时要遵守交通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