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应急车道
也被称为“生命通道”
禁止任何社会车辆非紧急情况下占用
但仍有一些驾驶人不以为然
认为只要没人发现就能随便停
甚至通过走应急车道在车流中随意穿插
殊不知
这种行为不仅违法
而且也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威胁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与此同时
为保障假期道路交通秩序安全
河源公安交警严查
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车辆
9月29日,河源交警高速四大队一中队巡逻到1803公里发一辆粤AD****9号牌的新能源小车停在应急车道,既不打双闪灯,也不放危险警示标志,执勤民警立即停车上前查看情况。民警走近一看,驾驶员正躺在靠椅上睡觉,据驾驶员称,自己早起赶路,行驶到该路段时感觉非常困乏,于是就将车停在应急车道内睡觉。针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予以处罚。
无独有偶,9月30日凌晨,河源交警高速五大队四中队执勤民警巡逻至龙紫高速路往赣州方向k233段巡逻时接连发现两辆粤S和一辆粤L号牌的小车违法占用应急车道,执勤民警当即上前制止并予以查处。
今天
交警蜀黍就来曝光这些河源境内
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车辆
希望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
文明出行
共建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
再急,也要以安全为第一
再急,也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再急,也不能占用应急车道!
高速公路应急通道仅供应急车辆使用,包括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在应急车道内行驶,其它车辆在非紧急状况下禁止在应急车道上停车或行驶。
也就是说
非紧急情况下
任何社会车辆禁止驶入
或者以各种理由在车道内停留
占用应急车道
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违法占用应急车道
驾驶人将面临罚款扣分的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第四款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在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款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一次记6分。
河源公安交警提醒
应急车道=生命通道
它划在路上
更应该划在每个驾驶人的心里
处罚只是手段
目的是为了规范大家的驾车行为
也提醒广大市民
出行时要遵守交通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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