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警察同志,我3岁的女儿走丢了……”

9月24日,一名3岁的小女孩因贪玩走失,所幸,在灵山公安民警的倾力救助下,小女孩最终与家人团圆。

“警察同志,我3岁的女儿走丢了……”9月24日15时许,县公安局灵城派出所接到宁女士报警称:其3岁的女儿莹莹(化名)在县城地下商场走失了。接报后,民警王强与同事立即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 王强等人获取了孩子的照片及衣着特征后,随即在商场内进行仔细搜寻,同时调取商场及周边监控视频进行查找。经过半个小时的不懈努力,民警最终在地下商场一糖果店找到了走失的小女孩。随后,闻讯赶来的宁女士见到女儿安然无恙时,激动得热泪盈眶,不停地向民警道谢。经了解,当天,宁女士带着莹莹来商场购物,贪玩的莹莹东奔西跑,最后与母亲走散了。

临走前,民警提醒宁女士今后一定要注意照看好孩子,避免意外再次发生。

02

女子醉酒酣睡街头,民警及时出警救助!

9月25日,灵山公安民警及时救助一名醉酒群众,并将其安全护送回家。

9月25日23时许,县公安局三海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三海街道新圩路一超市门前有一名女子睡在路边,过往车辆很多,情况很危险。接报后,民警李宏程与同事立即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李宏程发现一名浑身散发浓烈酒气的女子躺在路边,随即上前唤醒女子。通过交谈,李宏程获悉了女子的身份及住址等情况。随后,李宏程驱车将女子安全送回家中。当女子家属看到醉酒的亲人平安归来时,向民警连声道谢。

临走前,民警提醒家人细心照看女子,有必要时及时就诊,同时要对其进行教育,以免再次发生意外。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在家庭团聚、朋友聚餐之时千万不要贪杯过量。饮酒后,应当加强自我保护,酒后尽量不要单独回家,对醉酒人员应尽到护送、帮助、照顾义务。酒后无论以什么方式回程,都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对自己和他人负责。

03

七旬迷路老人瘫坐路边,幸好遇到他们……

9月25日,灵山公安民警及时救助一名七旬迷路老人,将其安全送回家中。

9月25日14时许,县公安局三海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三海街道梓木村委有一名年约七旬的老人瘫坐在路边,可能是迷路了。接报后,民警李宏程与同事立即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经与老人耐心沟通交流,李宏程发现老人说不清自己的名字等信息。交流中,细心的李宏程发现老人的衣服里装有一张写有身份信息的卡片。随后,李宏程根据掌握的信息通过工作与老人所在的护理院工作人员取得了联系。随后,民警将老人安全护送护理院内。看到老人被安全送回,护理人员对民警表示由衷的感谢。经了解,老人年近70岁了,在三海街道的一家护理院内疗养,当天外出办事不慎迷了路,护理院的工作人员多方寻找未果。

临走时,民警提醒护理人员,年事已高的老人辨识力差,一定要多加看管和照顾,尽量避免其单独外出,最好让老人随身携带手机,或者让老人记住或随身携带家属的通讯号码,若有老人走失,要及时报警求助。

04

丢失爱犬急坏群众,民警半小时找回

9月23日,灵山公安仅用半小时快速为群众找回丢失的宠物犬,得到了群众的点赞。

9月23日17时20分许,县公安局武利派出所接到陈先生求助称:其在武利镇一市场内丢失了一条宠物犬,多方寻找未果。接报后,该所民警吴喜毅、梁为浩立即赶赴现场开展查找工作。吴喜毅等人一边调取视频监控进行甄别,一边根据陈先生提供宠物犬信息,在市场及周边进行搜寻,同时,还通过微信工作群发布信息征集线索。当天17时50分,民警最终在市场附近找到了走失的宠物犬,此时距离接到求助仅30分钟。随后,闻讯赶到派出所的陈先生看到失而复得的宠物犬,对民警连声道谢。经了解,当天陈先生外出办事,忘了关店铺门,其养的宠物犬便偷偷溜了出去。

临走前,民警叮嘱陈先生出门前一定要锁好门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来源:灵山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