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顾客就餐时自带酒水,餐厅向其收取50元“开瓶费”。
近日,这条新闻冲上了热搜,同时引发众多网友的热议。
这里先来介绍一下事件的来龙去脉,
据长江日报报道,
此事发生在9月29日,也就是中秋国际长假的第一天。
事发地点是浙江舟山,餐厅则是川来湘餐饮连锁(白鹿原新新大院)。

当时有十几名顾客一同前来就餐,一开始花了1500多元,
到这里一切都还好。
但当餐厅方面看到顾客自带饮料酒水之后,
便立刻增加了一笔50元的费用。
随即餐厅和顾客便产生了争执,

注意,在这里与餐厅服务员争吵的顾客并不是请客的那个人。
最后,餐厅虽然没有要到这笔开瓶费,但请客的人却也增加了400多元的菜。
这就是此事的经过。

事实上,类似的情况早已不是什么个例,
“谢绝自带酒水”,
这也成了越来越多餐馆、酒店的标识。
而有的餐馆呢,尽管明面上没有直接禁止,但却又弄出了所谓的“开瓶费”,
顾客如果自带酒水还要另行收取费用。
而餐馆之所以如此的原因,
相信人们也都非常清楚,
尽管有人做了许多解释,还给出了不少冠冕堂皇的理由,
比如说保证消费者的安全和健康,
维护消费者的用餐环境,
防止出现假酒等等,
但真实的原因相信大家都清楚。
然而,如果不是餐厅提供的酒品价格有问题,
顾客又怎么会选择自带酒水呢?
在餐厅酒水价格明显要高出市价许多的情况下,
仍然要求顾客必须消费本店酒水,
这就未免带有强制性捆绑的意思了,

这就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有人可能会站在餐厅一方,认为这是餐厅的自由,认为这是无可厚非,甚至是理所应当的。
这个观点甚至还有不少人赞同,
然而,
需要明确的是,
这个真的不能说是餐馆的自由。

早在10年前,
北京市工商局、最高法就已经先后明确表示,
禁止携带酒水属于霸王条款
所谓的“开瓶费”当然也是不合法的。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