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睿智的灵魂
作者:毒哥&玉成
来源:毒鸡汤(ID:Du-JiTang)
01
国庆几天,相信小伙伴们都放松得差不多了,不过也要提醒大家,放松归放松,千万不要动做“坏事”的念头,否则很有可能什么都没来得及做呢,人就先被罚了。
别以为我夸张,今天我们要聊的,就是这样一件看起来很夸张的事情。
最近,网上流传起这样一则行政处罚书,处罚单位为河北承德市公安局鹰手营子分局,案情则是一名男子前段时间去KTV,遇到一名陪酒女(未成年)。
男子起了色心,问女孩能不能出台卖淫,被女孩拒绝了。然后男子还不死心,给女孩转了1000元,以求获得女孩的好感。
女孩后面怎么反应,通报里没写,但反正当晚什么都没发生,男子随后坐车回到另外一个人(应该是男子的朋友)的住所。
原本这事应该就这样过去了,然而就在几天之后,警方扫黄,发现该KTV不仅有有偿陪侍的现象,陪酒女当中居然还有七名未成年人。
警方自然不能怠慢,很快就处罚了KTV的老板,也对几个未成年人一一进行调查,然后在其中一名未成年人的手机里发现了那1000块钱的转账,了解了事情的原委。
然后争议的地方就来了:警方认定男子虽然没有嫖成功,但已经提及过嫖的事情,转账是为了博得女孩的好感,最终目的还是嫖。
所以警方最后以嫖娼,但情节较轻来论处,给该男子开了500元的罚款。
这张处罚单在社交媒体上,引发了一轮讨论狂潮,有意思的是,这回大部分网友都站在男子这边,对开出处罚的当地警方冷嘲热讽。
尤其这里还有一个背景,这次事发的地点河北承德,前段时间刚发生了“程序员翻墙兼职写代码,被没收近百万”(此事有两个版本,其中一个比较敏感,所以我无法评论)的事情。
虽然案件的细节,网上交代得其实并不清楚,警方可能有更充分的理由,但普通人吃瓜,哪管得了那么多,一看这个过于超出常人认知的判罚,便对当地警方产生了严重的质疑。
02
如果我们只看社交媒体上对这件事的介绍:“只动嫖娼念头被罚500”,就会觉得这个判罚的确是挺离谱的。
但结合背景来看的话,又有很多值得细究的地方。
第一,你说这名男子究竟有没有嫖成呢?
要知道,这件事情当时是没有抓现行的,只是警方事后根据转账记录,以及双方的证词,回溯了大体的过程。
为了让自己的判罚轻一些,相信很多涉事者都会将自己往清白的方向说,如果这两个人事先串供,将有说成没有,也不是没有可能。
所以说,如果说男子真的没有嫖娼,那么1000块钱的转账,就来得实在太蹊跷了一点,真的有人会白给别人钱,什么都不做,事后也不追讨吗?
但是如果警方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硬凭转账来说人家嫖成了,好像又说不过去。
所以折中一下(警方和稀泥的常规操作),算嫖娼但“情节轻微”,象征性罚个500..
第二,这个案件本身涉及未成年人,这是很关键的一点,但在社交媒体上,大家都把注意力放在男子和警方身上,反而把这一点忽略了。
从通报上来看,事发时那名陪酒女才14岁,不到15周岁,本就是一个非常敏感的年龄,和幼女也就一步之遥了。
而且像她那样的未成年陪酒女,在那间KTV里面还有六个,这无论放在哪里,都是性质非常严重的案件。
所以警方严阵以待,其实是对的,如果涉及到和未成年人有关的违法犯罪,罚得严一点,也是应该的。
所以当时的情形有可能是这样的:警方发现了KTV有违法现象,一查居然还涉及多名未成年人,各方震怒,严令处置。
当然,以上内容是我基于现有信息的推测,目前承德官方还没有就此事进行正式回应,等到放假回来,估计热度也散得差不多了,所以这件事最后大概率不会被大张旗鼓地通报,只是从此网上又多了一个传说。
很多事情本就是这样,你觉得司空见惯,别人却觉得是深水炸弹,一切都是因为切入的角度不同。
只能再次提醒有关部门,时代不一样了,不管是处罚还是公关,都得谨慎一点的好。
03
这件事情之所以引起这么大的争议,我觉得还不在于男子有没有违法,而在于警方处罚的依据,实在有点说不太过去。
很显然,男子不管有没有违法,都不是个好人,大众也不会对这种人抱有什么好感。
但相对于一个猥琐的人,人们更忌惮的,是公权力被不恰当地运用,所以才出现网友们为男子说话的情况。
警方通报显示,男子被处罚的依据,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第六十六条,那么这一条究竟说的是什么呢?请见下图:
这一条明确说的,是针对卖淫、嫖娼的处罚,那么问题来了,只动了嫖娼的念头,但又没嫖成,能当成是嫖娼吗?
按照正常人的观念,那肯定不算,所以警方拿嫖娼的条款来罚,就显得底气不足了。
但如果我们换个角度,既然男子不是纯洁无瑕的白莲花,那么法律上就没有能更能治他的条款吗?
条款肯定是有的,比如大家想想,男子出钱,想让一个本不打算卖身的女生下海,那算不算引诱他人卖淫?而且这里的他人还是未成年。
如果以引诱他人卖淫来论处的话,男子犯的就是刑法了。
虽然这一条款一般都用在妈妈桑和皮条客身上,但其实就字面来理解的话,用在该男子身上也没毛病,起码比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要贴切。
还有一个,人家女孩本来不打算卖淫,但男子出言问价、教唆,当中肯定涉及好些下流的内容,你说这算不算性骚扰?
口头猥亵也是猥亵,也是要负法律责任的,涉及未成年人,还要从重。
所以如果警方以上述两个条款来处罚男子,相信质疑的人会少很多,甚至可以说绝大部分网友,都会支持警方,痛骂猥琐男。
结果就是因为一个不恰当的处罚理由,有理也变成没理了,还给了对方上诉的机会。
这其实非常值得有关部门去反思,当时给男子这样的处罚,可能是出于思维惯性,但一步不够严谨,有可能就会造成后面步步皆错。
身为官方部门,有关人员应该尽量避免这种情况才对。
最后也有一个引人遐想的事情,就是现在虽然治安越来越清明了,但漏洞是永远不可能完全被堵住的。
比如扫黄,我们经常在新闻上见到警方的雷霆行动,看着很能满足大家的猎奇心理和安全感。
但扫黄也有一个盲点,那就是大部分都要靠抓现行,然后靠对卖淫人员审讯、查监控和转账记录等方式,尽可能回溯曾经的“恩客”。
但如果,嫖客们在现场不动声色,回家之后再约嫖呢?又或者双方私底下交易,给的都是现金呢?
这种形式的卖淫和嫖娼,除非涉案金额巨大且有明确的“妈妈桑”组织者收款,基本上无法追溯,形成了一个盲点。
另外大家有没有发现,这起案子里面男子和女孩的行为,堪称很多榜一大哥和女主播的线下版。
说是打钱只为博红颜一笑,但最终目的,还是回到色字上面,而且明面上看到的是两个人清清白白,但实际上呢?恐怕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了。
这本就是大家心照不宣的乱象,但既然这次男子被罚了,是不是说明,榜一大哥们也有被抓和罚的可能性呢?
这会是一个转机,还是会带来更大的乱象呢?
不管怎样,都值得大家拭目以待。也再次提醒大家一句,色字头上一把刀,有些红线,还是不要随随便便碰的好。
作者:毒哥&玉成
来源:毒鸡汤(ID:Du-JiTang)
别怪我毒舌,生活比我的话更刻薄。负能量也是鸡汤,只不过它更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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