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一个业务员小林辞职了,因为50块钱的打车费。当然,这50块钱的打车费只是成为了整个事件的一个导火索,小林辞职的想法已经产生已久。
事情发生在昨天,小林有一个客户出差,恰好路过我们城市。由于在我们城市转机的时间比较久,所以,想到我们公司来一趟。原因是,恰好客户这边有一个新品要交给我们公司生产,前两天刚刚出了第一版的样品。一方面是想着可以见面聊一下,对于产品各方面的要求详细做个沟通,看一下第一版的样品。另一方面,客户也是想参观考察一下我们工厂,看看规模和产能。
小林接到通知,没有拖延,赶紧准备了起来。可是,到了原定客户从他那边起飞的时候,小林收到通知,表示飞机延误了,转机的时间被压缩,可能没时间来我们公司了,让小林安排把样品直接寄到他们公司。
小林在准备邮寄样品的同时,突然灵机一动。他想到,客户只是说时间被压缩,没说时间很紧张,这就意味着,从机场到我们公司来回一趟赶不上,但是,应该也有不少时间。于是,他又仔细跟客户确认了一下,果然,客户有2个多小时的空当。
于是,小林立马制定了另一套方案,之后跟客户沟通的时候,客户也接受了。具体计划就是,小林现在带着样品去机场,两个人到机场会合,然后在机场聊一下,确定一下后续工作方向。
小林当时为了赶时间,自然而然选择了打车过去,当然,这之前,他已经跟领导汇报过这个事情了。不过,他回来报销的时候,公司副总驳回了他的报销审核。副总给出的理由是,去见客户的时候,属于业务需求,打车无可厚非。但是,见完客户之后,是要回公司正常上班的,正常上班就已经不属于业务需求了,不应该打车。如果这个费用报销了,那是不是每天早上来公司上班员工都可以打车,让公司报销费用了。所以,小林的这个打车费,最多只能报销50,另外50要自己承担。
那一瞬间,直接点燃了小林的怒火,当场表示不干了:“好,公司有公司的规则,但是,我也有自己选择的权力,你去执行你的规则,我也有权选择不在公司干了。”
其实,小林辞职也不是一时冲动,而是内心积怨已久。
公司最近新来的这个副总,制定的各种乱七八糟的规则,让很多业务员都跳脚了。除了前面小林这样遇到的打车费用报销的问题,还有各种各样的问题。比如客户招待费这个事情上,他把标准定到了300块钱。说实话,真不知道这个副总是怎么想的,现在都什么年代了,300块怎么去招待客户。
老板还很信副总的这一套,跟着副总一直喊口号:“优秀的人从不找借口,而会想办法”。
当然,各种乱七八糟的规则,已经让小林等业务员心生不满很久了,这次不给报销打车费,只是成为了他离职的一个导火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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