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本故事部分情节为虚构,旨在惩前毖后,请勿要与现实相对照。

2004年4月30日上午,原萧县第十四届人大代表、交通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志强涉嫌雇凶杀死情妇案在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李志强等3人被判处死刑,李志强妻子杨贵侠等8人分别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

审判席

她为有妇之夫“守节”

1966年6月,李凤侠出生在萧县黄口镇,高中毕业后没有考上大学,在镇上开了一家服装店。后来升为县交通局局长的李志强,原来在黄口镇运输公司开车,是这个店里的常客。

他比李凤侠大两岁,是她的同学,已经结过婚,可李凤风侠的漂亮总是让他心动不已。

一天下午,李凤侠让李志强开车跟她一起到家里去取电熨斗。当时恰巧家里没人,早已欲火中烧的李志强一进卧室便急不可待地抱住了李凤侠…

1988年,李志强调入黄口交管站,不久就当上了站长。就在这一年,22岁的李凤侠在家人的威逼下,嫁给了她父亲的徒弟。

李志强的妻子杨贵侠也在交管站上班,他们已有了一个女儿,两人还想生一个儿子。为了躲避计划生育,在杨贵侠就快要生产的前两个月,李志强让妻子到西安去分娩。

为解相思之苦,李志强以照看女儿为由,让妻子请来李凤侠,堂而皇之地做了他家的“保姆”。在这几个月里,他们过了一段真正的“夫妻生活”。

一天,李凤侠兴奋地告诉李志强她怀孕了。李志强说:“怀孕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是你的。”

“你怎么敢肯定就是我的孩子?”

李凤侠搂着李志强的脖子,撒娇地说:“人家到现在也没让他沾身。”

原来,李凤侠结婚虽然已经几个月了,却从不让丈夫碰她,一直为李志强“守节”,为此还挨了丈夫不少拳头。

李志强一听大为感动,紧紧地搂着李凤侠说:“你肯为我这样做,我一定要对得起你!”不久,李凤侠在生下了一个女孩后,很快便与丈夫离了婚。

李志强和李凤侠

1991年,深得上级领导赏识的李志强调任县交通局路桥公司总经理,一家人离开黄口,搬到了县城。

此时,李志强工作忙了,应酬也更多了。随着视野的开阔,李志强不想因为和李凤侠的事影响仕途,便很少再到黄口去了。

1992年,李志强当上了县交通局副局长。这一年6月,李凤侠实在拗不住4岁的女儿想爸爸的请求,于是带着女儿来县城找李志强。然而此时的李志强却一改原来的温情面孔,对李凤侠和女儿表现得非常冷淡。

这几年,李凤侠带着女儿在镇上过得很苦,受了很多委屈,但从没纠缠李志强。今天,眼看着李志强一路飞黄腾达,家人全都跟着沾光,而自己却受此冷遇,她心里嫉妒、失衡了。当她走出李志强的家时,止不住泪流满面。

回去后,李凤侠实在按捺不住心中的愤懑之情,给李志强写了一封长信。信中说:“这几年,我是怎样挺过来的你知道吗?这需要多么大的勇气,需要付出多大牺牲和代价,你都知道吗?我对你的爱无怨无悔,可你拍拍胸口好好想一想,你为孩子尽了多少责任,给了她多少父爱?”

九十年代的萧县

李志强当时正在宿州市委党校学习,这封信便鬼使神差地转到了李志强妻子杨贵侠的手里。

杨贵侠将这封来自老家黄口的信看了几遍,还是不敢相信,便气愤地打电话将李志强叫了回来。李志强一看信便什么都明白了,可一口否认孩子是他的。

为了弄个水落石出,杨贵侠与李志强来到黄口找到了李凤侠。李凤侠说:“不信,就去法院,我和丈夫是怎么离婚的,法院最清楚,法院也是最公正的。”李志强首先沉默了。

杨贵侠转过身,一脚将蹲在一旁的李志强踢倒,哭着骂道:“这都是你造的孽!你能对得起凤侠吗?你给凤侠跪下,请求她原谅!”

于是,堂堂的一县交通局局长“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

最后,经双方协商李志强一次性补偿21000元,作为女儿的抚养费,此事就此揭过,不再反悔。双方为此还签了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