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河南商丘的大志竟跟侄媳私奔,弃妻子秀娟母子三人不顾。

13年后回来竟还大言不惭的让秀娟照顾他。原来是他身患重病,侄媳弃他于不顾,万般无奈只能回来要求妻子秀娟及两个孩子给他养老。

秀娟听闻后直接对其一顿暴打,表示要与他离婚,还要他赔偿15万元。不曾想,大志不但不愿意离婚,反而厚颜无耻的提出更为过分的要求。

他们这“一家人”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

一去不返

2003年,河南商丘一个偏僻的一个小村子里,因为一件事情使得整个村子一片喧哗。村里经常好吃懒做的大志跟他侄子的媳妇小慧(化名)一起跑了。

大志的妻子秀娟得知此事后,更是怒火中烧,原来早上出门时大志说去干活全是假的,他一定是跟那个不要脸的小慧一起串通好的。

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的眼光竟然这么差,找了这么一个狼心狗肺的东西。现在整个村子都在讨论大志跟小慧勾搭的事。

大志在村子里本来就是个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的人,很多村里的老人都说他这辈子都找不到媳妇,成不了家,没想到大志不知在哪找到秀娟,勤劳能干。

村里的人都惊讶的说:这小子踩狗屎运了,在哪找的这么好的媳妇,又能吃苦,又肯干活。自从媳妇到家里以后,大志更是好吃懒做,家里家外都是秀娟在忙。

家里的大部分收入都是秀娟在外打工赚的钱,大志也出去干活,但是他的那点收入除了养活自己,只能补贴家里一点点,根本就养活不了家人。

后来秀娟给大志生了两个孩子,在秀娟养身体期间大志还算是不错,出去打份工,赚钱回来补贴家用,可好吃懒做的毛病是怎么也改不掉。

秀娟好了以后,他又恢复到以前的生活,秀娟对此虽有怨言,但是她想得开,只要大志能养活自己,她多干点为家里孩子也没事,仁厚的秀娟怎么也想不到,一个牵扯大志和他侄子的很快发生。

大志的侄子,在村里那是出了名的老实,将近三十岁才找到了媳妇,是村里面的人帮他说的媒,娶回来后可把大志侄子高兴坏了,在村里他媳妇算是数得上的美。

但是由于侄子太过于老实,小慧感到跟侄子生活在一起很是无趣,但是有一次丈夫的叔叔来家里串门,说话很幽默,嘴也甜,说侄子娶了个聪明漂亮的媳妇,把小慧逗乐了。

这使得小慧对大志颇有好感,而大志也觉得小慧比秀娟漂亮,就这样这两人时不时的就在一起唠嗑,有时趁侄子不在家,就上小慧家里唠。

两人间的感情越来越深,有次聊天小慧敞开心扉对大志说:小叔你不知道,你侄子太老实了,跟他在一起过日子是在是没意思。听到这句话的大志突然起了念想。

大志对小慧说,要不你跟我过吧。小慧却说:你都结婚了,我怎么跟你过。大志却表示二人可以远走高飞,去谁也不知道的地方,这让小慧很心动。

于是两人就商量着怎样才能神不知鬼不觉的离开村子。

就在一天早晨,大志早早的起来,对秀娟说:我去干活了啊,今天晚上回来。秀娟看着大志十分诧异,平时大志都是睡到中午的,今天却起大早去干活。

开心的秀娟就干忙起来给大志做了点吃的,大志吃完就出门了,谁知大志这次出门就再也没有回来,这让秀娟怎么也没想到。

抛妻弃子

晚饭过后,秀娟见大志还是没有回来,就有些着急,是不是又去别人家闲唠去了,于是就去了大志经常去的几家找人。

但是找了一圈还是没找到,刚好路过侄子家,大志之前也经常来这,所以就进去看了看,结果侄子也在找他媳妇小慧,还问秀娟见了没,这让秀娟感到事情有些不对。

这事情很快就传遍了整个村子,大志跟小慧一起不见了,这让很多人都摸不着头脑,突然有人说大志跟小慧在村子里经常唠嗑的事,于是村里就开始传大志跟小慧一起跑了。

这让秀娟的两个孩子无论是在村子里还是在学校里经常被嘲笑:他爹是白眼狼,这让两个孩子对于大志更加的恨,因为他们常常看到母亲秀娟因为供他两人上学,去各种地方打工。

有次打工甚至导致秀娟的两个手指头断掉了,儿子看在眼里,他实在是不忍心妈妈再一个人受苦,在十三岁时就辍学去外面打零工,为母亲减轻负担。

其实大志父母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家里姊妹四个,但是自从大志失踪以后,他们从来都没有接济过秀娟三人的生活,反而还落井下石,逼迫秀娟离开,这让秀娟对这一家人有着极大的恨意。

就这样秀娟独自抚养两个孩子,直到儿子长大成人,女儿也毕业参加了工作,家里的光景也越来越好,秀娟就想为儿子找个媳妇儿结婚,却屡次被拒绝。

由于那个失踪已久的父亲,许多人家都不愿女儿嫁到秀娟家里来,都说:上梁不正下梁歪。这让秀娟对那个不知踪迹的丈夫更加憎恨。

一晃十多年过去,常年干重活的大志身体也身患重病,在这年中他和小慧也有了另外的孩子,但是小慧却因为他的身体变差而抛下他独自离去,将孩子也丢给他。

这让大志感到绝望,这时他想到了老家的妻子还有两个孩子,便准备回家去,想着让媳妇和孩子照顾她。

将孩子安置好后,他就踏上了回家之路,路上想着自己这些年确实做错了,无论秀娟怎样打骂他都无所谓,只要能原谅他。

到了村里后立马往家走,看到秀娟正在家里给孩子做饭,就喊了他的名字,她出去一看顿时就气炸了,原来是大志回来了,这一下子将秀娟积压多年的怒火给点燃了。

朝着大志就是几个耳光,最厉害喊着“你这个混蛋还有脸回来,你怎么不去死!!”打完仍不解气的秀娟朝着大志踹了几脚,大志没有还手“打吧,你想怎么打就怎么打。”大志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

邻居们听见动静后都走了出来,看见大志跟秀娟后,都在说“他现在回来,肯定是自己在外面混不下了”“打他轻,他就没有尽到一点男人的责任”

随后大志就对秀娟坦言了事情的全部,这些年劳累使他的身体变得很差,已经无法在工作,同时他也知道自己做的事太混蛋,并且诚心的道歉,想让秀娟原谅他。

秀娟知道了大志现在流浪街头,身体不好,心里尚存的一丝旧情使她答应了大志在家里住下,但是大志的一句话直接让秀娟大怒。

“我还有个孩子,能不能也接到家里来?”听到这句话的秀娟再也忍不住了,“你在外面还有野孩子,你知不知道我这些年是怎么过来的!”

“我的两个孩子你没有照顾过一点,现在还被你害的找不到媳妇,你还想让野孩子住进来?”秀娟声嘶力竭的喊着,十多年的怨气让她再也不想看见眼前这个男子。

秀娟心中仅剩的最后一丝情义,也随着大志的这句话烟消云散。

大怒的秀娟吼着“马上离婚,而且你还要拿出15万作为抚养费补偿孩子。”一听到这句话的大志直接跪在地上苦苦哀求秀娟,希望她不要离婚,但是秀娟的态度十分强硬。

大志起先不答应离婚,奈何邻居们对大志怨气很大,说“你将她们母子丢下不管,现在还有脸再回来,不有什么资格再回来”邻居们帮着秀娟说话

自知是自己的错,大志最终同意离婚,但是他无论如何也无法拿出15万抚养费,他现在自己都自身难保,至此大志还是默默离开。

以案释法

在本案中大志与秀娟离婚要求赔偿合理吗?

男人出轨双方离婚,财产分割可以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法律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等过错导致双方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双方可以协商赔偿的金额,协商不成的由法院进行判决。

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本案中秀娟一方属于无过错方,那么有权请求过错方大志损害赔偿。

奈何大志如今孤家寡人,落个的流浪街头的下场,已经无力进行赔偿,况且仁厚的秀娟并没有起诉大志打算。

既然大志的子女已经成年,那么到底需不需要赡养大志呢?

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并且,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同样的,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因此,父母抚养子女,子女赡养其父母都是双方应尽的义务。在本案中,大志也有权利要求其子女付赡养费。

但是大志在两个孩子小小年纪时就已经离开家,对两个孩子没有尽到抚养义务,尽管两个孩子都长大成人,都有了赡养能力,但是大志却没什么脸面去向孩子张口要赡养费。

大志跟小慧做出这样的事违法吗?

我国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这种情况违法,但是在道德方面来讲,大志和小慧这种行为极其不道德,有悖伦理道德。

如果双方家庭要求大志和小慧做出赔偿,依据法律来讲,大志侄子和秀娟是有权利索要赔偿的。

归根结底,这都是大志自己找的麻烦,因为跟小慧一起离开,对家里的一切不管不顾,这才导致事情一发不可收拾,最终成了几个家庭的悲剧。

两个孩子面对父亲不仅没有一点亲情,甚至是一肚子怒火,这些年孩子和母亲承受的嘲笑真的是太多太多。

最可怜的还是那个大志和小慧一起生的孩子,没有母亲的照顾,现在大志还体弱多病,无法照顾他,小小年纪就面临这样的事情,未来如何还是个迷。

结语

婚姻是两个人一辈子的大事,既然愿意结为夫妻,就不能做出有违夫妻关系和家庭和睦的事。

作为夫妻,秀娟真的是尽到自己该做的一切,独自一人挑起一个家,养活两个孩子直到长大成人忙着其中的只有秀娟自己知道。

作为夫妻,无论是从道德来讲还是从法律层面来说,都应该主动承担起自己应尽的责任,夫妻双方也要互相尊重,互相理解,彼此沟通,为了家庭和睦而共同努力。

【本文旨在以案普法,无低俗等不良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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