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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药品管理法》宣贯,抓好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问题整改,提升执法人员药品监管能力,近日,太原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各县(市、区)药品监管部门人员和全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医疗美容机构药品管理人员,进行《药品管理法》宣贯培训。

培训会对《药品管理法》进行了详细解读,重点对药品流通使用环节的质量管理要求进行了解析,就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重点品种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要求与规范等方面开展了培训。市县两级药品监管人员就药品流通环节中出现的共性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对新监管体制下药品案件查办情况进行了讨论,就共同提高药品流通监管水平进行交流。

会议指出,保障药品安全,一方面企业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全面有效防控风险,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另一方面,监管部门要充分履行好监管责任,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将法律实施宣贯融入日常监管工作中,用法律来指导经营、指导执业,维护市场秩序稳定。

会议强调,要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强化学习,更新思想,转变观念,练就本领,不断夯实全系统基层药品监管人员能力水平,持续强化药品案件量质双升,真正发挥监管的“利剑”作用。

太原市局将进一步强化科学监管效能,发挥交叉检查、专项整治作用,坚决落实药品监管“四个最严”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王 星)

来源: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