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起诉到法院的案件,不论诉讼标的有多少,不论事情有多小,不论案情有多简单,都是人民群众的大事、急事和要事,都饱含着人民群众对“公正与效率”主题的美好期待和憧憬向往。做好每一件群众身边的小事、审好每一起涉及民生的小案,都折射出法院耀眼的人民属性。

一是小案不小看,坚持党的领导是根本

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必须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根本要求,始终毫不动摇坚持党对审判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毫不动摇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是实现新时代审判事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根本保证。人民法院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关系“大”政治,必须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聚焦“走在前、开新局”,抓实“公正与效率”主题要求,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案件,厚植党的执政根基。要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扎实推进“四项创建”创建工作,全力构建“打击护民、服务亲民、宣传育民、队伍爱民”的司法为民体系建设,始终把牢人民法院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小案事不小,坚持小题大做是关键

小标的关乎大民生。看似平常的每一起小案,实际上都是人民群众最直接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都关乎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乎社会基层治理稳定。人民法院在办理这些“小案”时,要坚持与大要案“一视同仁”、不偏不倚,小案、大案要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时刻铭记“小案事不小”,坚决做到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小案”坚决办出大效果。要主动担当作为,积极推动审判、执行理念现代化,与时俱进,不断提高司法能动性,持续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坚决打通实现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做到依法高效公正审结、执结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涉民生案件,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是小案不小办,坚持案结事了是核心

法院工作好不好,老百姓最知道。基层法院、人民法庭处在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前沿,是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的最一线窗口,有着“距离群众最近、距离事实最近”的角色优势,每一个“小案”背后都关乎人民群众个人生活、家庭幸福。妥善解决好这些群众“小案”,对于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尤为重要。要坚持国法天理人情相统一,围绕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中关于一审法院“重在查明事实、实质化解纠纷”的要求,突出以服判息诉为核心,夯实民事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成果,坚持调判结合、案结事了,把调解作为处理绝大多数民事案件的首选方式和方法,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裁判,真正实现案结事了、胜败皆服,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得到实现,以看得见的方式让老百姓感受到司法公正、司法温度就在身边。

四是小案大作为,坚持“三个效果”是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强调,要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个永恒主题抓住审判工作这个牛鼻子,把司法审判落到实处,着力在促公正、提效率,建设高质量的人民司法队伍上下功夫。要继续推动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放大济南市多元解纷优秀改革攻坚案例名牌效应,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简单、便捷、高效、贴心的司法服务。要继续推进智慧法院和数字机关建设,通过数字化赋能,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既要做到“小案”快办,把好效率关,用速度换取群众的满意度,又要做到“小案”精办,统筹考虑“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三统一,重视释法说理,实质解决问题,推动“办理典型一案,促进解决一片”,让司法裁判真正符合人民群众普遍的、朴素的感受,实现公平正义。(作者系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院长牟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