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说,退休如果能领一份过渡性养老金,养老金往往会高出一大截,这是很划算的事情。但是也有人却不明所以,自己并没有享受过过渡性养老金啊。那么究竟什么是过渡性养老金?哪些人才能享受?有多划算呢?

养老金计算公式。

一般来说,退休老人的养老金计算构成,主要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三部分构成。

大家可以看一下下面这个上海市的养老金计算公式:

一般我们现在参保缴费,形成的养老金待遇,主要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构成。但如果是我们有特殊时间的缴费,养老金待遇主要由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构成。

过渡性养老金的由来。

目前我们的养老金计算公式,主要是依据2006年《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在《决定》中,国家明确在国发1997年26号文件实施前参加工作,本决定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公式,是由各个省份自行制定,报劳动部、财政部备案后才能实施。因此我们如果比较各地养老金计算公式的情况下,各地还是千差万别的。

国发1997年26号文件,全名是《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其实主要指的是国家建立起养老保险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模式。

因此,一般我们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时间,实际上指的是当地建立起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以前的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

过渡性养老金举例:山东省养老金计算公式。

比如说依照山东省的养老金计算公式:

山东省的过渡性养老金等于退休上年度社平工资或者当年的养老金计发基数×本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建账前的缴费年限×1.3%的过渡性系数。

山东省建立个人账户前的缴费年限实际上是有三种情况:一是青岛市,对于是计划单列市,试点养老保险统账结合制度的时间较早,建立个人账户的时间是1994年10月;二是省直企业单位,建立个人账户的时间是1995年1月;三是其他地区,建立个人账户的时间是1996年1月。

有关统账结合制度实施以前的缴费年限指的是实际缴费年限。另外,还有视同缴费年限,可能会在有关时间之后。

比如说2014年10月机关事业单位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在此之前在有关单位工作的职工,如果他们转到企业工作并退休,按照规定他们依据职工档案认定的连续工龄可以视同缴费。

视同缴费年限和建账之前的缴费年限,由于缺少个人账户的积累,可以计算过渡性养老金补偿。

由于过渡性养老金是跟社会平均工资挂钩的,所以保值增值能力是非常强的。特别是还有过渡性系数,这一部分的养老金待遇,远比个人账户养老金行程的待遇高。

所以,如果能够领取过渡性养老金的人员,肯定是很划算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建立账户的时间已经确定,视同缴费年限的时间也不会增长。随着时间的推移,能够有过渡性养老金的职工数量会越来越少。比如说下面只要为河南省的退休人员,只有3.42年的过渡性养老金计算时间,过渡性养老金是213.85元,仅占全部养老金的9%左右。

最终过渡性养老金会完成其过渡性任务,退出历史的舞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