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在茫茫人海中,遇到彼此成为夫妻,本是一件非常有缘分的事。但缘起缘灭只在转瞬之间。

相识于微时

郑某阳出生于一个农村家庭,父母都是农民家庭情况并不是太好。面对家里简陋的生存条件,深知只有读书才可以改变命运,父母将全部的收入都用来供郑某阳读书。

郑某阳是一个勤奋上进的孩子,高考后成功考入了重庆某所知名大学。基础比起城市里的同学差了很多,进入大学的他丝毫不敢懈怠,为了名列前茅每天都泡在图书馆里。

上大学之前,郑某阳听说学生干部的经历可以为简历加很多分,成功进入学生会并成功当选学生会主席,此时的他可谓是一枚品学兼优的大学生。

优秀耀眼的人总会吸引了学校里很多女同学的注意,但是郑某阳对她们却不感兴趣。

家中条件清贫,在上学期间的生活费都要靠自己勤工俭学来赚取,一只脚已经踏入社会的他,知道自己想要的生活仅凭努力是不可能实现的。

十年寒窗怎么比得过十年从商,基于此郑某阳把目光集中在了同校的“白富美”杨某涵身上。

杨某涵出生于重庆,是家中的独生女,长相貌美、身材窈窕。父母在重庆有着很大的家业,对杨某涵这个唯一的女儿更是宠爱有加,可以说只要娶了她就能少奋斗二十年。

就这样,郑某阳开始一步一步接近杨某涵,并展开了激烈的追求。单纯天真的杨某涵哪见过这样的阵仗,再加上郑某阳在校园内也是小有名气,很快就答应了对方的追求。

两人谈恋爱时,郑某阳无微不至、体贴有加,这一切也被杨某涵的父母看在眼里。

他们一开始对这个门不当户不对的农村小伙并不满意,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放心把女儿托付给这个男人。

郑某阳大学毕业与杨某涵提出想要继续攻读硕士学位,还暗示自己家里负担不起继续读书的费用。杨某涵立刻心领神会,求自己的父母供男友继续读书。

为了女儿以后能过得好,杨家父母便同意资助,但却要求郑某阳与杨某涵结婚。为了自己的前程,他二话不说就和杨某涵领取了结婚证。

攻读硕士期间,杨某涵生下了两人的第一个孩子,郑某阳硕士毕业还在杨家父母的帮助下成功进入某高校成为教授。

对于此事,心气高傲的郑某阳并没有太过感激,认为走到教授的位置是凭借自身的努力。

男人有钱就变坏

杨某涵的姥爷就去世后,其母获得了一大笔遗产。具有经商头脑的杨母很快就发现了新的商机,将继承的遗产投资到一家装修材料公司,生意越做越大。

但杨家父母年事已高,对于公司的经营逐渐力不从心,再加上杨某涵对于经商并没有太大的兴趣,最后只得让女婿辞职来管理贵公司。

随着时间的流逝,郑某阳在公司的权力越来越大,逐渐成为了公司的实际掌权人。

郑某阳掌权之后,身边的诱惑也多了起来,其中最大的诱惑就是秘书小雪。小雪是一名刚步入社会的毕业生,涉世未深的她身上散发出年轻女性独有的荷尔蒙,让郑某阳沦陷其中。

本来小雪只是公司下属部门的一名普通员工,偶尔的一次视察工作,郑某阳发现到小雪优于常人的工作能力,便开始关注起这个员工。

原秘书离职后,郑某阳想起了优秀的小雪,一举将她提拔成了自己的秘书。刚开始,他并没有非分之想,只是觉得小雪的工作能力出色,可以帮助自己的事业更上一层楼。

但随着两个人的接触越来越多,逐渐产生了越界的感情,并且还发生了不正当的关系。

欲望就像潘多拉的魔盒,打开了就无法轻易关上。郑某阳虽然自傲,但也清楚没有杨家父母的提拔,不可能轻易地走到今天。

如果杨家父母知道自己做了对不起杨某涵的行为,现在所拥有的一切都会消失殆尽。然而,郑某阳不愿意放弃自己来之不易的一切,更不想断了和小雪的关系。

俗话说“鱼和熊掌不可兼得”,一个邪恶的念头逐渐在郑某阳的心里生根发芽,他要在不知不觉间杀掉结发妻子,然后占有杨家的所有财产。

残忍犯下罪行

2007年郑某阳陪杨某涵去过一次医院,当时医生说杨某涵需要控制饮食、注意体重管理,不然会产生一系列的心脑疾病,甚至会危及生命。

杨某涵和郑某阳结婚之后,由于生孩子等原因体重逐渐上升,健康情况急转直下。得知这个消息,居心叵测的郑某阳以此借口为杨某涵雇了一个厨师。

经郑某阳的授意,厨师每天给杨某涵做大鱼大肉,并且专做她喜欢的东西吃。

一来二去杨某涵的体重不降反升,从110斤胖到了150斤,患有的基础病也因为长胖变得越来越严重,最后只能靠吃药来控制。

不过,想要“胖死”妻子的速度实在是太慢了,郑某阳有点等不及,便秘密策划了一场谋杀案。

2008年郑某阳感觉时机已经成熟,辞掉厨师自己为杨某涵做了一碗大补汤,并骗杨某涵说是按照医嘱做的降压汤。

身体早已承受不住的杨某涵喝完便晕了过去,看着晕倒的妻子郑某阳没有任何心疼,也并不急着拨打急救电话,想确定杨某涵没有活下去的机会后再假惺惺地打120。

也许是老天开眼,就在郑某阳内心沾沾自喜之际邻居突然来串门,他只好假装妻子刚刚晕倒连忙向邻居求助,最后和邻居一起将妻子送往医院。

医生急救发现杨某涵的血压和体内的胆固醇非常的高,提醒郑某阳不要再给她吃大补的东西了,还开了一些降压药。

郑某阳怎么可能善罢甘休,回家后偷偷将杨某涵的降压药换掉,继续哄骗妻子吃大鱼大肉。

杨某涵吃完郑某阳精心设计的饭菜再次晕倒,看着妻子咽了气,他才不慌不忙地拨通了120急救电话。这一次如郑某阳所愿,躺在急救室里的妻子再也没有醒来。

得知女儿突然去世的消息,杨家父母十分的震惊,一向阳光开朗的女儿怎么可能突然就死去了。

杨家父母早就知道郑某阳在公司沾花惹草,为了女儿的婚姻没有进行干预,二人觉得女儿的死和郑某阳肯定脱不开关系,立马拨打110报了警。

经过警方的调查发现,郑某阳有重大的作案嫌疑,对杨某涵进行尸检后在其体内发现了大量的有害药物,不久警方将郑某阳捉拿归案。

铁证如山的情况下,郑某阳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他说想要妻子胖死的速度实在太慢了,所以才会在她的药物里加了慢性毒药,将妻子害死是为了想要独占杨家的财产,还能和情人小雪名正言顺的在一起。

案情分析:郑某阳的罪与过

本案中,郑某阳为了侵占杨某涵的家产,为了和婚外情的情人小雪在一起,将自己妻子谋杀,而且还是有预谋的去作为。

明知杨某涵身体不能摄入过多的大鱼大肉的情况下,他还故意为其雇佣厨师,指使厨师每日做高油脂的食物,造成病情加重。

郑某强第一次试图杀害妻子,故意诱骗其喝下具有大补作用的饭汤,致使杨某涵晕倒。

事发后郑某不及时拨打急救电话,导致杨某涵清醒后的病情变得更加严重,这个时候其行为就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只不过是杀人未遂而已。

郑某强第二次试图杀害杨某涵时,利用同样的手段诱骗妻子摄入大补的饭汤,并且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杨某涵的降压药物换成其他药物,造成病情逐步加重。

郑某强第二次实施的行为,也属于故意杀人罪的范畴,但却属于杀人既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郑某阳被警方抓捕后交代,自己是为了占有杨家财产,能与情人小雪名正言顺的在一起,才计划将杨某涵杀害的,为财、为情而杀人属于情节恶劣情形,经过法院的审理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郑某阳死刑、立即执行。

对于这样一个杀人犯,他还能拥有杨家的财产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本案中,郑某阳杀害妻子之后,杨某涵的财产就变成了遗产,但是由于郑某阳故意杀人行为的存在,所以丧失了对于杨某涵的财产并没有继承权

也就是说,郑某阳自作聪明杀害杨某涵的行为,根本换不来任何的好处,还会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可谓是竹篮打水一场、害人又害己。

郑某强杀害妻子杨某涵的行为让我们不寒而栗,一个丈夫表面上对妻子很好,实际上却在暗中对妻子进行慢性杀害,不敢想象如果当事人知道真相该有多么的绝望和失望。

社会上像郑某强这样的人不在少数,在择偶时一定要注意知根知底,否则最终连惹火上身了都不知道。对于此事,你有什么不同的看法呢?

参考文献:《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