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海长宁区幸福路幸福小区发生一起凶杀案,年仅28岁的海归女硕士被对面的男邻居强奸之后又抛尸。凶手被警方抓获之后交代自己的作案动机,只是因为这个女孩长得太漂亮。
那么,这其中有着怎样的故事呢?今天咱们就来聊一聊这个案件。
小区发生杀人案,居民纷纷向警方提供情况
2021年10月13日,随着警车的出现一条消息在上海长宁幸福小区炸了锅。这个小区是一个老小区,不少本地人都搬离了这个小区,空出来的房子便租住给外地租客。
老旧小区产权比较复杂,也没有物业,整体环境比较乱。小区里发生强奸杀人案让居民非常的震惊,警察告诉小区的居民这起案件发生在10多天前,住在一个单元顶楼的一位租客将隔壁的女性租客杀死。
这时小区内的居民突然回忆起,案发当天自己见到了杀人凶手。阿姨拍着胸口说道:没有想到,那个箱子里居然装的是尸体,我还以为那个男孩要出门旅游。
阿姨与被害人和凶手住在同一层,案发当天正好看到犯罪嫌疑人拉着一个行李箱。
还有一个小区居民告诉民警,当天下午1点左右自己正准备出门,看到2楼的楼梯上一个男子拿着行李箱坐在楼梯上歇息,男子满头是汗呼呼的喘气。
居民老陈告诉警察,当天凌晨两点多自己下楼倒垃圾,看到这个男子在小区里游荡。倒垃圾回来后,又发现这个男子坐在小区的楼道里,老陈觉得这个人行为很奇怪,匆匆赶回家把门锁好。
最后一位陆女士则告诉警察,自己下午看到这个男子拉着行李箱出了小区大门,然后向右拐直至消失不见。办案人员整理小区居民七嘴八舌的信息,最终拼凑出了凶手毁尸灭迹的路线。
提到被害人大家更是唏嘘感叹,男子杀害的是一个28岁的女孩子,个子小巧平时打扮的非常的时髦,刚搬进这个小区不久。这些居民不知道的是,时髦的女孩还是一位海归,名字叫做于美。
那么,凶手为什么要杀害这个年轻的海归女孩呢?这其中又有什么曲折呢?
海归女孩独自居住,邻居男子生出邪恶想法
重庆女孩于美从小品学兼优,考上了一所不错的大学,毕业之后获得了海外留学的机会,英国完成学业回到国内成为了一名沪漂,一口流利的英文和不错的学历轻松就拿到了一家外国大牌企业的工作机会。
虽然是在大牌专柜当销售员,但每个月除了基础的工资之外,还有一笔丰厚的提成,高大上的环境和高端的客户群,也让于美对于这份工作十分的珍惜。
他之所以选择在上海落脚,是因为她想通过自己的努力在上海买套房子,然后把父母从重庆接过去和自己一起生活。
公司不提供住宿她只能租房,大城市租房面临的就是鱼和熊掌不能兼得,房租便宜一点离上班的单位就很远;想要上班方便太贵的房子又租不起,无奈之下只能选择一些比较老的小区。
就这样,于美找到了长宁区幸福路附近的幸福小区,小区大多数都是外来务工人员,本地人已经搬的七七八八了。
流动人员比较多自然就导致鱼龙混杂,于美认为自己只要把门一关,过自己的小日子就可以了。
她将自己的居住环境布置的十分温馨,各种小蜡烛香氛营造出浪漫的氛围,于美平时最喜欢的一件事情就是将家里收拾的干干净净,把窗户打开感受大自然的清凉。
每天还将自己的贴身衣物洗干净之后晾在阳台上,然而涉世未深的于美却从来没有想到,这些平常的不能再平常的举动却将她送上了黄泉路。
男子奸杀女邻居,理由是对方太漂亮
于美所住的房间对面就是刘强和朋友合租的房子,相比起她海归高知女性的身份,刘强显得十分普通,学历低没啥文化平能四处打零工。
于美刚搬进房子没几天就引起了刘强的注意,平日里除了工作她还喜欢逛街,经常拎回来各种名牌的手提袋。屋子里开着窗户的时候,从刘强家望过去,屋内的景象看的十分清楚。
屋里面精致的摆设,阳台上时常挂的女性的贴身衣物,种种的种种让刘强判断于美是一个独居的女孩。过了一段时间,刘强心里开始冒出一个邪恶的想法。
他觉得于美漂亮又能赚钱,如果把她追到手自己岂不是不愁钱花?刘强丝毫没有考虑到两人的成长背景和身份收入的巨大差距,就对于美展开了追求。
刘强追女孩子的方式非常简单粗暴,直接敲开于美的房门告诉对方想和她谈朋友。于美觉得莫名其妙,她也并不喜欢刘强,而且从小区邻居口中知道,对方不仅游手好闲十分懒散,人品也不咋地。
被于美拒绝之后,刘强觉得于美不愿意和自己谈朋友是因为自己穷,愤恨的想着现在的女孩都是势利眼、只追求物质。就这样,刘强的心理逐渐扭曲,他想自己得不到的就要毁掉。
刘强和于美住得都是顶楼,屋顶有一个露台,顺着露台翻过去从窗户里就能到于美家。经过了一段时间的盯梢,他把于美平日的生活规律都摸得差不多了,10月初开始自己罪恶的计划。
某天上午8点多,刘强按照原定的计划悄悄进了于美的屋里,当天有小区的居民还听到了一声女孩子的尖叫。
居民以为这是小两口吵架也就没在意,他们没想到,这是一个28岁女孩儿在这个世界上发出的最后一声。
刘强害怕于美发出声音让自己的罪行败露,便把她直接打晕,而后对其进行了强奸。事后刘强觉得对方一定会报警,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将于美杀害,尸体肢解之后放在了行李箱里。
当天下午两点钟左右,他拉着行李箱从六层顶楼走下楼梯,后经警方调查刘强将行李箱抛掉之后跑到了无锡。
这件事情最先是由于美的同事发现的,于美已经两三天没有上班了,手机也是关机状态,公司领导赶紧通知了警察。
长宁区警方对于现场进行了勘察,并调取了小区楼门口的监控,仅仅24小时警方就锁定了作案嫌疑人刘强。
被警方抓获之后,当警方问刘强为什么要杀害于美的时候,刘强大言不惭地表示要怪就怪她长得太漂亮......
【法律分析】独居女生忽视人身安全,最终酿成悲惨命案
很显然,刘强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即非法剥夺了于美的生命,根据《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故意杀人罪构成的客体要件是侵犯他人的生命权利,这也是故意杀人罪区别于其他犯罪的本质特征。
任何公民的生命权都是最基本的人生权利,应该受到法律保护,一个婴儿呱呱坠地开始能够进行独立的呼吸,也代表从这一刻开始公民就享受自己的生命权。
构成故意杀人罪的主观要件是必须有杀人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刘某从一开始就针对于美进行了谋划,可见其主观上就具有强奸、杀人的故意性。
司法实践中,对于故意杀人罪的动机认定通常有出于报复、出于贪财、出于情感纠葛。然而刘强对于于美的动机并不属于情感纠葛,而是属于报复、奸淫这种法律上认定的卑劣动机。
法律明确规定,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因卑劣动机而杀人的;利用烈火焚烧,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手段杀人的都属于故意杀人情节严重的情形。
那么,在这件案子中刘某是强奸罪致人死亡,还是强奸罪、故意杀人两罪并罚呢?这需要分析两个罪名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若是两者独立则属于两个罪名。
刘某强奸于美后,当时对方并没有死亡,也就是说强奸结束后刘某没有杀人。然而,为了消除自己的犯罪证据、避免事情暴露,此时他才动了杀人。
基于此,刘某应当是强奸罪、故意杀人罪两罪并罚,迎接他即使不是死刑也是死缓。从社会影响、个人危害性的角度来说,刘某应当被判处死刑,而且还是立即执行。
凶手刘强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对于被害人于美来说,这本来是一场可以避免的灾祸。之前刘强在骚扰于美的时候,就曾经有邻居好心的提醒过她注意安全。
这里并不是宣扬“受害者有罪论”,而是因为有一些灾祸是可以通过个人提高防范意识而避免的。现在独居女性的安全问题已经成为了全社会讨论的焦点,独居女孩最怕遭遇的就是意外情况。
近些年有一些影视作品已经将独居女孩的遭遇搬上了银幕,床底下藏着色魔,衣柜里藏着入室抢劫的杀人犯,这些例子不胜枚举……
许多人认为这是影视作品的杜撰,这些故事却来源于真实的事件改编,根据一项数据统计2021年我国独居单身成人口已经超过了9000万,这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女性。
独居女生比独居男生所面临的风险往往更多,除了像于美这种危及生命安全的案件之外,日常见到的更多的是被陌生的男人搭讪尾随、半夜听到不明声响,还有人冒充修理工,打着维修电器的旗号实施犯罪。
要和所有的独居女生强调的是“独居不是罪”,有人甚至很享受独居的生活,但是独居女生时时刻刻都不能放松警惕,一定要注意自己的隐私提高防范意识。
尤其是发现已经有人居心叵测,抱着不良目的就更要提高警惕,这样才能避免悲剧的发生。对于此事,你有什么不同的看法呢?
参考文献:《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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