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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著名作家钱钟书曾在其著作《围城》中表达:婚姻就像是我们每个人看见的围城一样,在城外的人无时无刻都想着进去,而在城内的人又同样无时无刻都想出去。
究其本质来说,婚姻不仅是男女相爱后结合的一种象征,也是法律为保护夫妻双方关系的一个枷锁。两人结婚后,就要牢记自己忠诚的义务,不得背叛。
2013年云南省一处地方,就有两对夫妻,他们的妻子丈夫互相出轨。
正当一方的丈夫打算连同奸夫的老婆共同前往捉奸的时候,竟然发现出轨的男女双双殒命在床上,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在讲述这件事情的时候,先要梳理一下几个人之间的关系。这两对夫妻第一对为丈夫李强、妻子吴丽,第二对为丈夫戴明、妻子曾红。
除了李强的妻子吴丽以外,李强、戴明和曾红三人在同一处地方一起工作,由于性格比较投缘,三人很快地便成为了好朋友。
上班的时间三人会互相照应,下班的时候偶尔还会去往各自的家中聚在一起,小酌一下。照这种情况发展下去,几人应该会有着非常雄厚的友谊,可是意外却悄然而至。
由于工作的原因,李强隔三差五就需要在单位加班,这样也间接忽略了自己的妻子吴丽。
俗话说的好,婚后的女人,三十如狼四十如虎,吴丽也不例外。每当丈夫回家之后,吴丽都会满心期待的想要与其同房。
可是等来的却是丈夫的推脱,李强表示在学校已经太累了,回来后只想休息,根本没有多余的精力来做其他事情。
一次次期待的落空,使得吴丽的心里异常空虚,在这种情况下,戴明趁虚而入,在不为人知的时候和吴丽苟合在了一起。
纸包不住火,两家人彼此熟悉,经常在一起活动,所以这两人的奸情并没有隐瞒多久,就被李强率先发现。
家丑不可外扬,息事宁人的李强打算再给吴丽一个机会,选择了隐忍。李强不知道,出轨只有0次和无数次,像吴丽这种已经“着魔”的女人,很难回头。
无可奈何之下,李强只好找到戴明的妻子曾红,在告知曾红具体情况后打算一起捉奸。
在2013年的2月末,两人事前通气,准备前往这对奸夫淫妇经常幽会的屋子捉奸。
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屋子内的确有吴红和戴明的身影,可两人早已没了生命的气息。只见吴红一手拿着带血的刀,身旁还有喝了几口的农药。
原来,吴红今天来找戴明出来幽会,事先就做好了殉情的准备,她想要代替曾红,让戴明和她离婚。
可是戴明并不愿意这么做,他只想简单的搞一搞,没想到闹到这么大的动静。吴红得到戴明的答复后仍然不死心,她和戴明说如果不娶就一起死。
戴明没当回事,直到吴红提着一把尖刀赴会,戴明才彻底慌了。可是为时已晚,疯狂的吴红情绪早已失控,对着戴明就是几刀下去,活生生将戴明给砍死。
将戴明的尸体搬上床后,吴红将准备好的农药倒入嘴里,在床上和戴明一起躺好,准备共赴黄泉,结局真是令人唏嘘。
法律评价:吴红的行为法律如何进行定性?
本案中,吴红违背婚姻的忠诚义务和社会道德风俗,出轨戴明。本就是一个见不得人、遭人唾骂的事情,吴红不以为耻,还试图让戴明与原配妻子离婚。戴明不同意,吴红怒火攻心,杀了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规定,犯罪嫌疑人主观心理为故意,使用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故意杀人的,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触犯故意杀人罪的犯罪嫌疑人将会被当地人民法院处以最严厉的制裁和惩罚。对于那些杀人情节恶劣的杀人犯将会被处死刑或是终身在监狱中的无期徒刑。
当犯罪嫌疑人的杀人情节不属于恶劣情况时,也会被处以最低刑为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如果在犯罪过程中有较轻的情节,当地人民法院将会视情况对其处最低三年最高十年的有期徒刑。
吴红杀死戴明时主观心理为故意,即犯罪嫌疑人本身明知自己的行为能够导致受害人失去珍贵的生命健康,仍然使用违法犯罪的手段,实施杀人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对其应以故意杀人罪进行定罪处罚。
即使吴红最终同样选择自杀结束自己的生命,但依旧不影响其构成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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