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苏州公布”公众号公布了一则《情况说明》,起因是网传“苏州工业园区并入姑苏区”的信息不实,并从官方角度详细介绍了这件事的来龙去脉。

“辟谣”来了!图:苏州公布

然而,《情况说明》的信息量并不止于此,结尾一段话可以说是重中之重——“按照此次调整的统计口径,以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布的常住人口数据来算,苏州城区常住人口为512.51万人。”

这是近期国家统计局对全国城乡分类代码进行更新的结果,将近三十岁的苏州工业园区下辖的五个街道,上百万人口纳入了主城区统计口径,园区本身的识别码也被从71更改为76。

最后这段话可以说是重磅惊雷,依照这个新口径,以2020年七普公布的常住人口数据计算,苏州城区常住人口达到512.51万人,突破了现行的“特大城市”500万城区常住人口标准线,具备了从Ⅰ型大城市晋位为特大城市的资格。

苏州城区常住人口突破500万,具备晋位特大城市的资格制图:澄栗

也就是说,“辟谣”似乎声明出来一个特大城市,难怪一些读者都在《情况说明》这篇文章的下面“抖灵巧”,颇有“醉翁之意不在酒”的味道。

很有意思的评论区图:苏州公布

尽管这只是一次统计口径的调整,但仍旧引发了文化心理层面的重重涟漪;也的确有机会对苏州乃至整个长三角城市进展的格局产生一些有趣的影响。

一、由农而工:新中国城市等级划分标准进化

我国城市等级划分标准的演化,与过去七十四年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密不可分。

1955年,国家建委在《关于当前城市建设工作的情况和几个问题的报告》提出了新中国较早一版的城市划分标准。1958年,我国开始实行城乡分割的人口户籍治理制度。1980年,我国又参照联合国标准,将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规定为特大城市。1989年,《城市计划法》补充了以20万、50万为界定标准将城市划分为大、中、小三级。

随着城区规模和城市人口的迅速增加,城市划分标准也在不断变化。

苏州主城区1984~2022年变化图,制图:澄栗

上述标准中的人口指标,采纳的是市区非农业户籍人口数,连续着人口与空间界限泾渭分明的治理思路。

但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入世以来,外向型经济主导下的大规模人口流动,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的遍地开花以及配合经济建设进行的撤县撤乡,在微观上模糊了城区与郊区、非农人口与农业人口之间的界限,在宏观上拉开了东-中-西的经济进展与人口流入梯度。

胡焕庸线以东人口稠密,是我国经济进展的核心区域制图:澄栗

在这样的一个时代,如果继续沿用1989年的标准,会发觉2010年中国有特大城市64座、大城市95座,而在人口流入区与人口流出区也都存在广泛的失真。

于是在2014年农业与非农户籍的差别取消后,《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公布,将城市划分为五类七档的新城市分级标准出台。

最新标准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图:中国政府网

这样一个新标准,除了将特大城市的人口门槛拉高到500万,还将核算指标改为了“城区常住人口”,而其中的“城区”概念,源于2008年公布的《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

我国的地域在这个规定中被划分为了犬牙交错的城区、镇区、乡村三种大类,精确到村和社区这一级单元。“城区”的标准也非常明确,即“在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区、市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所辖区域和其他区域”。

这项标准有效解决了不少城市“小马拉大车”的情况,如常住人口达940万的山东省潍坊市,仅有26.8%也就是251万人生活在四个市辖区中,而潍坊中心城区的面积也并不大。制图:澄栗

如果将视角拉到乡镇和街道一级,可以近似理解为,市区下辖的镇和乡的居民会被剔除出这一标准,而县级市的非城关镇居民也将被剔除出这一标准。

这样一个标准,对于拥有四大县级市,千强镇遍地的苏州而言,仍不是一个友好的标准。而每一次代码转换,都将按照《城乡划分质量操纵办法》,经历8个阶段、20个环节和44个关键节点,也不是一个容易实现的过程。

(GDP去年超过5000亿元且高度城市化的昆山市,也被排除在了苏州市的“城区常住人口”统计口径之外了,而是以昆山市的“城区常住人口”统计口径单列。)

二、双面绣之魅:老苏州与洋苏州

苏州地面上,老苏州特指寒山钟声中的姑苏古城。她曾经无比辉煌,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个拥有三个附郭县的城市,也是吴地文脉所系,江南运河之始。

然而,在近代的大衰落之后,第一复苏的却是姑苏城外,“张家港精神”与“昆山之路”从滩涂和水网中生长出来,各个属县狂飙突进。

于是,在苏州这个地级市代管下,出现了五个拥有国家级开发区,主官均为副厅级,人事、财政、经济治理权限与江苏省及国家部委的联系非常紧密的县级市,撑起了苏州的“五虎争雄”时代。

现在苏州的国家级开发区已经有14个了制图:澄栗

这个时代的存在,使得苏州的1300万人口在整个地区的分布是相对平均的,也是“散装苏州”城市扩张节奏和路径中独特性的根源所在。

苏州市区的主体,则是老吴县市解体的产物:北为相城,南为吴中,西为虎丘,东方——这片苏州历来沼泽地最为密集、民生最为困难的土地上,降生出了苏州工业园区这个“洋苏州”。

位于苏州版图C位的苏州工业园区制图:澄栗

1994年,在整体垫高70公分之后,这块紧贴沪宁铁路与高速,而唯独没有大运河流过的位置,落地了中新两国政府间的合作项目,也将苏州市区进展的重心从西方挪向了东方。

但是,这个名为“园区”的板块,却从来都不是苏州市的一个正式行政区划,其党工委、管委会系苏州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机构,其所辖的娄葑乡、斜塘镇、跨塘镇、唯亭镇、胜浦镇土地,也是苏州市政府从郊区和吴县划出直辖后,再转交给工业园区管委会代管的。

截止2022年底,苏州工业园区下辖5个街道:娄葑街道、斜塘街道、唯亭街道、胜浦街道、金鸡湖街道,而郊区和吴县也早已成为了历史。制图:澄栗

作为一个高规格合作项目,园区的进展当然不可谓不快。2009年,环球188双子塔封顶,苏州城市天际线的最高点从城西移到城东;2015年,东方之门封顶,其下的商业体被称为“苏州中心”;2018年,国金中心封顶,一举反超南京紫峰大厦成为江苏第一高楼,以散装著称的苏州也终于有了一个看上去最像市中心的市中心。

不过,其身世中的那点小尴尬,却导向了一个刻奇的场景:这片土地在“城区”范畴内外不断摇摆,其上的常住人口,成为了“薛定谔”的城区人口。

2013年以前,园区下辖的各居委会于国家统计局系统中挂在姑苏区及原平江区目录下,并被纳入“城区”范畴,使用“111”代码。2014年,新的城市分级标准落地之年,国家统计局拟于代码库中增加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的代码。

于是2014~2016年,园区下属的各居委会从公开代码库中消逝,直至2017年,园区归来,并正式拥有了自己的统计区划代码,但其下属的各居委会,却转而使用了“121”这个镇区分类,直至此次再度修改口径。

历经多次统计区划代码变化,最新消息显示,镇中心区代码121又改回了主城区的111。图:苏州公布

好在这次的回归也并不是全无变化,相伴着园区本身的进展,园区与姑苏区一起,成为了苏州市唯二的全域纳入城区范畴进行统计的板块。

大平原上,东方之门与北寺塔相峙而立,东眺而望沪海,西眺而接锡常。

三、苏南大城:悄然生长的新格局

这次的口径变化对于苏州而言,不单是对客观情况的一个姗姗来迟的追认,更重要的是,如果新口径下的城区人口达线能够保持稳定,并在决策层及发改、住建、交通运输等部门形成共识,则苏州的城市进展也会受到切实影响。这在外向型经济放缓,县域经济动能减弱的背景下尤其重要。

具备晋位特大城市的资格,对苏州来说不仅意味着公共资源配置的转变,还意味着苏州或许可以享受获批国家级都市圈。

虽然住建部从未公布过特大城市名单等相关数据,但是这并不代表住建部的相关数据对于城市规模评级的参考推断上毫无参考价值,未来几年的住建部年鉴数据以及当地更新的本级的城区常住人口数据,将是观察苏州城区常住人口稳定性的一个重要窗口。

近些年宽松的落户政策让苏州人口增长显著具备晋位特大城市的资格后,苏州对人才的吸引力会更强。

而在近一个时期,特大城市地位对于苏州而言,在城市竞争中的预防意义要大过进攻意义。

于整个太湖平原的角度看,成功晋位之后,苏州的城市能级将名正言顺地仅次于上海,在上海都市圈内谋求形成一主一副的产业协同关系的腾挪空间增大,两地于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关键产业链条的竞争上也就有望达成一个平稳,从而使苏州保住产业转型的成果,幸免与上海尤其是其非核心板块在招商领域刺刀见红。

苏州的去中心化进展导致了“散装”苏州的局面,而现在要做的就是让苏州内部抱紧一些。

从江苏省的层面来看,依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培育进展现代化都市圈的指导意见》的精神,苏州在苏锡常都市圈当中也将获得中心话语权,结合苏州市近年来对城西科教及产业资源的配置,在苏南形成新的合作模式,保持省内经济活力的可能性得以提升。

合作进展,交通先行。相伴着苏锡常都市圈的一体化进展,轨道上的苏锡常也在逐步稳步推进。(苏锡常地区轨道交通一体化进展计划图)

轨道交通线网已基本覆盖苏州主城区,连接昆山市的11号线也在今年6月份通车

(苏州主城区轨道交通线网图:苏州地铁)

当然,成为特大城市也会为苏州在如火如荼的抢人大战中增添一些障碍,其宽松的落户条件可能因为城市等级的变化而受到调整,与国家层面政策周期的共振也将明显增强,为苏州市民带来一些小小的大城震撼。

不过不要忘了,俯瞰苏城,在市六区连片的灯火之中,仍隐藏着无数拥有优良基础设施与交通条件,与城区无异的乡镇和城中村,其中不少位于吴江南三镇、郭巷、木渎、科技城等等吸纳了大量常住人口的板块,而这百万人口和土地将以怎样的节奏加入到苏州城名义与实质上的扩张进程当中,或许是未来十年对城市智慧最为精妙的考验。

参考资料:

[1]戚伟,刘盛和&金浩然.(2016).中国城市规模划分新标准的适用性研究.地理科学进展(01),47-56.

[2]朱建华,戚伟&修春亮.(2019).中国城市市辖区的空间结构及演化机制.地理研究(05),1003-1015.

[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4]国务院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

[5]“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进展计划.

[6]国家进展改革委关于培育进展现代化都市圈的指导意见

[7]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