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离谱了,江苏南京,一个女孩在某螺蛳粉店内购买了一瓶豆奶,打开时不慎划伤手,要求老板赔偿1000元。结果让人意想不到。
原来,当天三个女孩儿在梦螺蛳粉店内购买了一瓶。其中一个女孩儿。打开时把手划伤了。女孩儿要求老板赔偿1000块钱。
工作人员表示,比方说你买了一瓶雪碧,回家划伤了还能找商家吗?
女生说:回家不用负责,但这个是在你家店里打开划伤的,就是因为你卖的,你就要负责。
后来,女孩子的手划伤后去缝针了,老板娘觉得她毕竟是在店里受伤的,答应给她500元,但她执意要1000元,还报警了,老板娘还是给了500元。
对此,网友纷纷表示 ,自己买饮料自己开瓶子,划伤了手还要店家赔钱了,古今中外,屈指可数哟。
有网友表示,我倒觉得500不冤,任何经营场所,都有保障顾客人身和财产的义务。
看到这一幕真的是不可思议。店家居然赔了五百块,从哪里说应该赔钱的,这女子的为什么不找生产饮料的厂家。
啥样人都有,你自己不小心弄伤了跟店家有啥关系呢?商店只是卖饮料,并没有那条固定还要负责给客人开饮料,比窦娥都怨。告诉店家去找厂家,告诉厂家质量问题给顾客搞伤,让厂家出钱赔偿。
以后人人都可以去找开店的碰瓷,胡搅蛮缠索赔, 社会风气彻底败坏 ,人与人之间还有什么真诚信任可言。
闺女下楼玩,摔了一跤,裤子摔烂了,膝盖破皮了,我应该去找开发商还是找两年前卖我裤子的商家?我是不是损失了500。
这都能赔??隐隐约约感觉到了一个发财致富的路子。
大家对此事要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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