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漓江保护历史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漓江生态环境质量报告(2022年)》发布。漓江地表水水质、地下水环境、空气、土壤等一组组翔实数据,引发社会公众对漓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更大关注。10月16日,桂林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张晓阳对漓江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进行了进一步介绍。

近两年来,桂林市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坚持把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作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政治检验,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扎实推进漓江全流域保护、全覆盖整治、全方位提升,当好保护漓江的“二郎神”,推动漓江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新成效,入选国家首批美丽河湖案例,漓江保护经验做法获国务院通报表扬、中央改革办宣传推广。

那么,漓江保护具体有哪些创新做法和经验,取得哪些新成效?

——实施系统治理,不断提升水环境质量。桂林以改善和提高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强化源头控制、水陆统筹,对地表水环境分区域、分阶段科学治理,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加强源头管控,实施地表水水质“提质进位”工程,对城市建成区入河排污口开展排查。开展漓江流域水生态调查,摸清我市漓江流域水生态调查底数。科学精准监管,利用水质在线数据及时掌握断面水质情况,增强水质监管能力。加强资源数据共享,定期分析会商,积极应对枯水期水量减少等不利影响。实施城乡共治,完成漓江市区段污水集中治理,对漓江城市段老旧小区市政管网进行改造,持续推进漓江城市段10条支流综合治理,基本实现城中村、老旧小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城市污水收集率达80%以上、集中处理率达99%以上,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100%。2022年,桂林市获得自治区农村环境整治资金3100万元,224个行政村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2017年以来,漓江流域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连续6年保持Ⅱ类以上水质,水质均为优,优良比例达100%。桂林市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连续多年排名全国前列。

——坚持协同治气,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推行“一对一”专家帮扶,督促重点企业严格落实“一厂一策”治理方案,115家涉VOCs排放企业完成污染治理设施安装。推进柴油车污染治理,实施机动车尾气“天网”工程,成为全区唯一实现遥感监测点位全市县(市、区)覆盖的城市;推动《桂林市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落实落细,在全区率先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实施记分制管理。推进露天焚烧整治,修订秸秆禁烧奖补暂行办法,以奖促治推动解决秸秆禁烧突出问题;构建“智能化视频监控+网格化管理”联动平台,火点处理率达99%以上。推进制砖行业增效提质,强化砖厂企业监管,开展废气达标排放整治,对砖厂主要污染物稳定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性监测,向执法部门推送企业违法信息,督促企业时刻规范排污行为。健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与湖南省谋划签署《湘桂走廊区域大气污染省际联防联控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打造跨省区大气污染防治合作典范。全力应对污染天气。印发实施《桂林市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机制,加强应急联动,妥善应对污染天气。

2015年以来,漓江流域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污染物浓度总体呈下降趋势,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22年,漓江流域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6.0%,高于全区平均水平0.9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2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7%,创有监测数据历史以来最优。漓江流域各种污染物浓度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桂林市区细颗粒物(PM2.5)浓度连续8年下降,阳朔、灵川、兴安、平乐4个县细颗粒物(PM2.5)浓度连续5年下降,空气质量显著改善。

——全力守护净土,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开展桂林市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源排查整治,排查发现问题全部完成整治销号。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开展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现场检查,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全面推进桂林“无废城市”建设,2022年,桂林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结果保持A等级,在全区排名第三,持续位居区内领先水平。2022年,漓江流域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总体保持稳定。

——实施系统治理,漓江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强化自然保护地管理。开展“绿盾”行动、“2022清风行动”、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合行动,组织8次遥感监测核查,桂林自然保护区生态破坏现象逐年减少。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组织实施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百镇千村生态特色文化旅游示范创建工作,桂林成为国家首批3个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之一,荔浦市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灵川县大圩镇、雁山区草坪回族乡等2个乡镇获“广西生态特色文化旅游示范镇”称号,灵川县海洋乡大桐木湾村、秀峰区鲁家村、平乐县桥亭乡显堆村、雁山区潜经村等4个行政村获“广西生态特色文化旅游示范村”称号。加强国际交流合作。联合国—全球环境基金“ABS项目”结项会在桂林成功召开,罗汉果遗传资源惠益分享取得显著成效。2022年9月,中国人与生物圈国家委员会完成猫儿山自然保护区第一次世界生物圈保护十年评估,专家组对保护工作给予高度评价。突出从严监管执法,狠抓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自然保护区内79座违规小水电站全部按时清退。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022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44件,处罚金额1229.4万元。

——坚持生态立市,生态富民成效显著。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加快提升以漓江为代表的世界自然遗产格调品位,努力创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良好环境。自治区出台《广西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若干措施》,优化生态保护纵向补偿,拓展漓江流域生态保护横向补偿。桂林市推广EOD融资模式,入库国家和自治区级EOD项目5个。建立健全利益共享机制,积极探索漓江沿岸山林流转保护、旅游收益分红等举措,让沿岸群众共享漓江保护发展成果,漓江沿岸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大幅高于桂林市平均水平。

2022年,漓江流域生态质量以一类为主,12个县(市、区)中,8个县(市、区)生态质量等级为一类。漓江流域生态系统类型齐全,群落结构多样,生物资源丰富,特有物种繁多。

下一步,桂林在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有哪些打算?张晓阳表示,桂林将继续以实际行动当好保护漓江、保护桂林山水的“二郎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以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为目标,打造一流的生态环境。聚焦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防控,强化湘桂走廊区域联防联控,推动空气质量持续向好。统筹好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确保我市地表水水质保持全国前列,力争前三。全面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加强固体废物治理,保持土壤环境质量稳定。持续开展“4·25漓江保护日”等系列活动,加快申报“联合国地球卫士奖”。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厚植生态环境优势,扎实做好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努力把漓江打造成为国内江河综合治理典范和世界级生态环境保护样板,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美丽桂林,让大自然赐予中华民族这一神奇秀丽的瑰宝永续保存。

来源|桂林日报(记者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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