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台手机连着一根线
天天入住大酒店
开机放着就能赚钱……”
面对这样的广告词
你会心动吗?
小心!!!!
如不加判断,贪念一起
就可能成为诈骗分子的帮凶!
10月12日,市公安局组织阳东、阳西、江城三地公安机关展开统一收网行动,打掉1个为诈骗分子搭建“手机口”拨打诈骗电话的涉诈团伙,抓获涉案人员6人,缴获作案手机4部、平板电脑1台、手机卡6张。
10月12日,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推送的涉诈案件线索,立即启动合成作战机制,组织相关部门警力进行细致排查和精准研判,及时锁定团伙成员行踪。
当日,收网行动在阳东、阳西、江城三地同时展开,办案民警一举抓获黄某仲、冯某军、李某毅等6人。
经审讯,团伙成员黄某仲、冯某军等4人如实供述为诈骗分子搭建“手机口”拨打诈骗电话并从中获利2万余元的犯罪事实,李某毅等2人如实供述出售个人电话卡的违法行为。
目前,公安机关已刑事拘留4人,训诫教育2人,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什么是“手机口”
一是用两部手机,通过音频线、数据线连接或同时打开扬声器的方式实现语音中转,使得拨打出去的电话显示为本地号码。
其中一部手机通过网络软件接通境外诈骗分子,另一部本地手机拨打国内受害人电话、发送短信,实现人机分离,帮助境外诈骗分子掩饰来电真实归属地,从而更加具备隐蔽性和欺骗性。
二是架设通讯设备将境外的电话号码转化显示成国内通讯号码,使受害人接到的号码显示为本地号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下列支持或者帮助:
(一)出售、提供个人信息;
(二)帮助他人通过虚拟货币交易等方式洗钱;
(三)其他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支持或者帮助的行为。
警方提醒
批量拨打诈骗电话、群发诈骗短信
或添加微信、QQ好友
无论是否获得报酬
这些行为都涉嫌为电信网络诈骗等
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帮助
将被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来源:阳江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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