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栖霞市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公告按照《烟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和《栖霞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规定,切实促进充分就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招聘对象

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本市户籍或在本市辖区内常住(居住1年以上)的城乡劳动者,且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4类就业困难群体: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残联登记管理的登记失业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4、其他市场化渠道难以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女年满40周岁以上,男年满50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失业人员)等。

02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热爱基层服务工作,吃苦耐劳,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

(三)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身体能够适应从事的工作;

(四)具有一定的办公能力,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和协调能力,工作认真负责,具有招用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应聘人员年龄要求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岗位有特别要求的以招聘要求为准。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已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包括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满36个月的人员;

2、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人员;

3、有工商注册信息和提前退休的人员;

4、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03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6日——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 栖霞市西城镇党群服务中心一楼

咨询电话:0535—3457051

04待遇及期限

城镇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最低工资标准为1900元,含个人缴纳社保部分)。同一人员的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岗位待遇按月发放。

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用人单位为上岗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执行。城镇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与企业吸纳、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合并计算,累计不超过36个月。

05其他事项

报名结束后,根据报名情况和工作需要,由各岗位开发设置单位按程序组织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择优录用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