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笔为剑,写天写地写华年;落棋为子,点兵点将点江山。

01

闹得沸沸扬扬的“成都两岁女童遭恶犬撕咬”事件迎来后续,伤人的恶犬被捕获,狗主人也已到案,罪魁祸首皆已被找到。

2023年10月17日,官方通报结果显示:

事发现场的白色拉布拉多犬于现场被捕获,主人贾某到案;伤人黑色罗威纳犬被捕获,主人唐某到案,目前黑色罗纳威犬的主人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等待着他的必将是高额的赔偿以及法律的严惩。

回顾整个案件的始末,其中有着诸多细节引人深思,例如女童的可怜、母亲的伟大、好心者的勇敢、恶犬的可怖、狗主人的自私、物业的失职等等。

它们无一不在诉说着一个基本事实:

这不是无妄之灾,而是人祸使然。

2023年10月16日早上,家住成都崇州区温江恒大西辰绿洲的邓女士,带着只有两岁的女儿出门,她牵着女儿的手刚走出单元楼,一条没牵绳的黑犬便龇着牙咆哮着朝她们扑来。

没有任何征兆,没有任何反应时间。

母亲下意识将年幼的女儿护在身后,但黑犬冲过来以极为猛烈的力量直接将她掀翻在地,一口咬住了她年幼的女儿,没有停下,而是叼着女儿四川奔窜。

母亲惊慌无助的哭喊声、女儿受到疼痛的啼哭声、恶犬嗷呜的咆哮声,同时在小区里响起。

母亲顾不得害怕,哭喊着从地上爬起来,朝着奔窜的黑犬追去,硬生生将女儿从黑犬的嘴里抢过来,欲带着女儿往楼栋里躲避,但因为恐惧和慌张不慎摔倒在草坪上。

已经红了眼睛的黑犬追赶上来,撕毁了女儿的外套,狠狠地撕咬着,摔倒在地的母亲为了保护女儿,拼命怒吼着、击打着恶犬,用尽一切办法想要击退黑犬。

但黑犬宛如疯了一般,无论外界如何始终没有松开锋利的牙齿,短短的几十秒却漫长的仿佛一个世纪,看得人头皮发麻,脊背发凉。

所幸,附近的保洁阿姨听到撕心裂肺的哭喊声,率先跑过来利用手里的拖把对进行黑犬呵斥击打,另有一位拿着长棍的大爷急匆匆跑来,与保洁阿姨合力驱赶恶犬。

正是因为他们两人的仗义出手,母女两人才得以从脱险,将女儿死死护在身下的母亲劫后余生,抱着伤势严重的女儿瘫坐在草坪上,哭得撕心裂肺。

整个惊心动魄的过程动静极大,伤人的黑犬逃离现场,留下一只同样没有牵绳的白色拉布拉多在现场看热闹,狗主人全程没有出现,小区内的保安站在消防通道里没有过来。

对狗负有直接看管责任的狗主人,不但没有牵绳,就连人也不在狗身边,任由身形巨大的犬只如脱缰的野马般肆意在人流量极大的小区内游荡奔跑。

02

受伤的母女俩被紧急送医,母亲的伤势较轻,年幼女儿的伤情却极为严重:

全身多处被犬咬伤出血,胸背部多处皮肤裂伤,右肾破裂伴有血肿形成,腹腔积液……

救治的医生说,即便是作为一名有着二十年工龄的外科医生,当打开孩子的纱布翻身时,整个受创暴露在面前,还是受到了极大的震撼。

“两岁孩子的皮肤娇嫩,伤口太触目惊心了,让我不能直视,我也是两个孩子的爸爸,与孩子家长沟通病情时,能够清晰感知到年轻家长的无助与悲伤。”

庆幸的是孩子的生命体征平稳,没有生命危险,不过面临着的则是较为高昂的治疗费用,当然,这笔治疗费用是要归结于狗主人身上的。

狗主人养的这只狗是一条罗威纳犬,体型强壮,动作迅猛,气势强悍,是一种超级危险凶悍的烈性犬,一旦发起疯来,咬着人绝不松口,因此已被多座城市列为禁养犬。

明知是禁养犬还不牵绳的狗主人,在案发后没有公开露面拦责,也没有出面道歉,一直到事发19个小时才到案,而咬伤人的狗则是在案发后15个小时被捕获的。

这期间消息早已传遍方圆几里,网上铺天盖地也皆是此类消息,狗主人知道伤人事件的时间一定是远远早于19个小时的,只不过狗主人怀着侥幸心理在犹豫、在观望。

据媒体报道,这只伤人的恶犬并不属于事发小区,狗主人对此给出的解释是,狗是自己偷偷跑出去的,自己完全不知情。

到底是不是在推卸责任呢?

一位居民直言不讳称,这只伤人的恶犬已不是第一次出现,自己曾在马路上见过它,同样是主人不在身边,脖颈上没有绳子,嘴巴上也没有戴嘴套。

正常人也很难相信,一条宛如疯了般的伤人恶犬能聪明到自己打开家门偷跑出去,即便它真有那个智商和能力,三番两次偷跑出去,身为主人的饲养者岂能不知?

恶犬背后必有恶人,这话不是空穴来风。

养的时候一口一个“爱犬”,没出事的时候喊着“我的狗不咬人”,出事的时候百般解释“狗是偷跑出去的”,将责任推得干干净净,天底下哪有这样的好事儿?

一句轻描淡写的“自己全然不知情”,弥补不了已造成的伤害,更躲不掉所面临着的高额赔偿和法律责任。

03

著名的海恩法则阐述这样一个道理:

企业每发生一次重大事故,背后一定曾发生过29起轻微事故,以及300起隐患,因为对隐患的视而不见,因为对轻微事故的不以为然,才导致难以挽回的悲剧出现。

放在狗伤人事件里同样如此,作恶的不仅是狗主人,物业同样难辞其咎。

据事发小区的居民透露:

类似狗伤人的事件在小区里已不是第一次发生,居民们多次向物业投诉狗伤人和遛狗不牵绳现象,但每次都未引起物业的重视,皆不了了之,直至这起惨不忍睹的狗伤人事件发生。

那只咬人的黑色恶犬也并非第一次出现在小区里,但物业和安保人员对之视若未见,任由没有绳子束缚的狗在小区里随意溜达奔跑。

所以,物业同样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要做出相应的赔偿和纠错措施。

至于固执的遛狗不牵绳者,说教早已无益,建议只要是具备攻击性的大狗没有拴绳,一律抓走,就像河南郑州一样,只要在公共区域看到未栓绳的狗,无论何种缘由,直接抓走暂扣。

只有狗主人感到疼了,懂得何为文明了,狗咬人事件才可能被杜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