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首个人才专项租赁住房项目
悦才苑人才专项租赁住房
今日启动公开配租受理工作
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等
均可申请
共有精装修住宅1257套
此次推出497套配租房源
富阳悦才苑人才专项租赁住房由区城建集团负责运营管理,位于西环北路1888号,用地面积83.5亩,总建筑面积20.2万平方米。
该项目内有12幢、合计45—140平方米面积不等的精装修住宅 1257套 ,分为一居室、 二居室 、 三居室 三种户型。另有1—2层裙房商业网点和2—3层配套公建合计9792平方米。 小区内停车位1675个。
此次共推出4幢共 497套 配租房源。其中45平方米一居室148套、65平方米二居室280套、100平方米二居室50套、130平方米三居室19套,后续还将根据报名情况适时加推。
45平方米一居室
65平方米二居室
100平方米二居室
130平方米三居室
配租对象主要包括五类
◎杭州市认定的A、B、C、D、E类高层次人才;
◎杭州市认定的F类人才;
◎富阳区认定的区级F1—F4类人才(含党政高专、富春特支人才);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市级或区级认定的其他人才。
具体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为享受差别化租金的杭州市认定的A—E类高层次人才,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与杭州市范围内市属、区属用人单位签订全职正式聘用服务合同,且已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属创业人员的,应持有杭州市内营业执照(担任法人)和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2.申请人持有杭州市常住居民户口或杭州市内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外籍人才持有永久居留证或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港澳台胞持有通行证或居住证;
3.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从市委办发〔2014〕77号文件出台前一年(即2013年10月21日)至申请之日期间在所属范围内(包含申请人用人单位所在地、项目所在地及杭州户籍地,下同)无住房,且在全市范围内未享受相关住房(租房)优惠政策(包括安家补助)及租房类补贴政策(选择“租补分离”的除外)。
用人单位所在地、项目所在地及杭州户籍地的住房核查范围:用人单位所在地、项目所在地及杭州户籍地为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的,申请家庭住房核查范围为上述全部区域范围;用人单位所在地、项目所在地及杭州户籍地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平区、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的,申请家庭住房核查范围为其所在区、县、市范围。其中,市属事业单位所在地以单位注册地为准。
符合以下2种情形的,原有或已有房产不纳入住房核定范围:
①申请人参加工作前与父母在所属范围内仅共同购买一套住房,且申请人在申请人才专项租赁住房之日前已将该房转让给父母的;
②申请人个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所属范围内的住房因买卖、赠与等原因已转让满2年的。
(二)申请人为享受差别化租金的杭州市认定的F类人才和富阳区认定的F1—F4类人才,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与富阳区范围内用人单位(含行政机关单位)或定向配租单位签订全职正式聘用服务合同,且已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属创业人员的,应持有富阳区内营业执照(担任法人)和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2.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富阳区富春街道、银湖街道、鹿山街道、东洲街道、春江街道范围内无住房,且在富阳区未享受相关住房(租房)优惠政策(包括安家补助)及租房类补贴政策(选择“租补分离”的除外)。
(三)申请人为不享受差别化租金的杭州市认定的A—F类人才、富阳区认定的F1—F4类人才和其他类别人才的,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市级A—E类人才需与杭州市范围市属、区属用人单位签订全职正式聘用服务合同,且已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属创业人员的,应持有杭州市内营业执照(担任法人)和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2.市级F类人才、区级F1—F4类人才和其他类别人才需与富阳区范围内用人单位(含行政机关单位)或定向配租单位签订全职正式聘用服务合同或提供劳动关系证明,且已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属创业人员的,应持有富阳区内营业执照(担任法人)和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3.对于非富阳区属用人单位的A—E类人才,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富阳区富春街道、银湖街道、鹿山街道、东洲街道、春江街道范围内无住房,且在全市范围内未享受相关租房优惠政策(包括安家补助)及租房类补贴政策(选择“租补分离”的除外);
4.对于富阳区属用人单位或定向配租单位的各类配租对象,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富阳区富春街道、银湖街道、鹿山街道、东洲街道、春江街道范围内无住房,且在富阳区未享受相关租房优惠政策(包括安家补助)及租房类补贴政策(选择“租补分离”的除外)。
住房优惠政策: 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享受过公有住房、集资合作建房、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人才公寓以及批地建房等按政府优惠购(建)住房,以及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高校等事业单位发放的购房补贴。
租房优惠政策: 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按照政府优惠租金标准承租的住房。
租房类补贴政策: 包括公租房货币补贴、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
租金
本次配租房源通过市场评估确定房源租金平均价格,再结合楼层、面积、户型等情况实行一套一价。租金按季收取,交三押一。租金价格不包含租户应缴纳的物业管理、公共能耗、增值服务等费用。租金价格每两年评估一次,新签、续签合同按照最新一次的评估价格执行。
定价标准
(单位:元/㎡/月)
符合条件的人才可根据人才层次执行相应的租金标准(选择“租补分离”的除外)。
符合第(一)类准入条件的租金标准:A、B类高层次人才免租金;C、D类高层次人才租金标准为评估租金的20%;E类高层次人才租金标准为评估租金的40%。
符合第(二)类准入条件的租金标准:市级F类、区级F1—F2类人才(含党政高专、富春特支人才)租金标准为评估租金的50%;区级F3—F4类人才租金标准为评估租金的60%。
符合第(三)类准入条件的租金标准为评估租金的70%。
要注意的是: 人才享受差别化租金优惠(即评估租金的60%及以下)的时长与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时长合计不得超过5年。 期满后,符合条件的人才可继续按照人才租金基准价格(即评估租金的70%)承租。
符合相关条件的人才可选择在申领公租房货币补贴、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等政府发放租房类补贴的同时,按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即评估租金的90%)承租人才专项租赁住房,实行“租补分离”。
配租流程
申请
首批集中申请配租时间为10月18日至26日,申请人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提交申请材料。
线上:申请人可将申请材料扫描的电子资料发送至邮箱fyycyrcgy@126.com;
线下:将纸质材料提交至杭州富阳城建集团城市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富春街道桂花西路69号316室)。
摇号
经营公司将在11月1日发布摇号选房公告,委托公证处进行公证摇号。
其中A类人才免摇号,其他人才按照富阳区属用人单位的B—E类人才、非区属用人单位的B—E类人才、市级F类和富阳区级F1—F4类、其他类别人才四个批次依次确定顺序号。
B—F类人才按照人才层次顺序公开选房(市级F类参照区级F1类人才),同一层次的按照申报时间排序;其他类别人才按照申报时间排序公开选房;三孩家庭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选房。
摇号结果将于11月5日在微信公众号“富阳城市经营”上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
配租申请电话:63316132(经营公司);政策咨询电话:63318867(区住建局)。
本次集中配租后,剩余房源将开展常态化配租,时间将从2023年12月18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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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吴璇 通讯员 余俊 庄秋萍
编辑 李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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