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德州市陵城区
糜镇马家墩台村拆旧实施方案的批复
陵城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呈报批准德州市陵城区糜镇马家墩台村拆旧实施方案的请示》(陵政呈〔2023〕42号)收悉。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试行)》(鲁国土资发〔2018〕7号)等文件规定,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德州市陵城区糜镇马家墩台村拆旧实施方案,拆旧总规模4.3901公顷,拟复垦农用地面积4.3901公顷(其中耕地面积为4.2050公顷,复垦耕地质量等别为7等)。本项目不涉及安置区。
项目实施完成后,节余指标要预留不低于15%的比例归村集体使用和支配,产生的收益全部用于改善农民当前和长远生产生活条件。
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
附件:德州市陵城区糜镇马家墩台村拆旧项目情况表
德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4日
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德州市陵城区
糜镇金家村拆旧实施方案的批复
陵城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呈报批准德州市陵城区糜镇金家村拆旧实施方案的请示》(陵政呈〔2023〕41号)收悉。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试行)》(鲁国土资发〔2018〕7号)等文件规定,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德州市陵城区糜镇金家村拆旧实施方案,拆旧总规模5.8961公顷,拟复垦农用地面积5.8961公顷(其中耕地面积为5.5632公顷,复垦耕地质量等别为7等)。本项目不涉及安置区。
项目实施完成后,节余指标要预留不低于15%的比例归村集体使用和支配,产生的收益全部用于改善农民当前和长远生产生活条件。
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
附件:德州市陵城区糜镇金家村拆旧项目情况表
德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4日
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德州市陵城区
糜镇崔赵村拆旧实施方案的批复
陵城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呈报批准德州市陵城区糜镇崔赵村拆旧实施方案的请示》(陵政呈〔2023〕40号)收悉。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试行)》(鲁国土资发〔2018〕7号)等文件规定,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德州市陵城区糜镇崔赵村拆旧实施方案,拆旧总规模11.0425公顷,拟复垦农用地面积11.0425公顷(其中耕地面积为10.4735公顷,复垦耕地质量等别为7等)。本项目不涉及安置区。
项目实施完成后,节余指标要预留不低于15%的比例归村集体使用和支配,产生的收益全部用于改善农民当前和长远生产生活条件。
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
附件:德州市陵城区糜镇崔赵村拆旧项目情况表
德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4日
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德州市陵城区
糜镇崔家村拆旧实施方案的批复
陵城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呈报批准德州市陵城区糜镇崔家村拆旧实施方案的请示》(陵政呈〔2023〕39号)收悉。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试行)》(鲁国土资发〔2018〕7号)等文件规定,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德州市陵城区糜镇崔家村拆旧实施方案,拆旧总规模2.8684公顷,拟复垦农用地面积2.8684公顷(其中耕地面积为2.7145公顷,复垦耕地质量等别为7等)。本项目不涉及安置区。
项目实施完成后,节余指标要预留不低于15%的比例归村集体使用和支配,产生的收益全部用于改善农民当前和长远生产生活条件。
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
附件:德州市陵城区糜镇崔家村拆旧项目情况表
德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4日
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德州市陵城区
糜镇陈凡村拆旧实施方案的批复
陵城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呈报批准德州市陵城区糜镇陈凡村拆旧实施方案的请示》(陵政呈〔2023〕38号)收悉。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试行)》(鲁国土资发〔2018〕7号)等文件规定,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德州市陵城区糜镇陈凡村拆旧实施方案,拆旧总规模4.4195公顷,拟复垦农用地面积4.4195公顷(其中耕地面积为4.1914公顷,复垦耕地质量等别为7等)。本项目不涉及安置区。
项目实施完成后,节余指标要预留不低于15%的比例归村集体使用和支配,产生的收益全部用于改善农民当前和长远生产生活条件。
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
附件:德州市陵城区糜镇陈凡村拆旧项目情况表
德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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