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你的房子在你不知情下,被我白住了五年,房子所有权从此就归我了。对于这种说法,你是不是感觉非常离谱?你还别不信,这在美国可以说是一种特殊的“民俗”,被黑纸白字写进了法律。

如果你在一处空置房屋里,居住时间长达五年或者以上,虽然房主不知道,但是从此以后你就拥有了这套房屋的所有权。并且不同的州对居住时间规定也不同,大多数州是十到二十年,加利福尼亚州和纽约州则是五年。

说完了上面这个话题,我们言归正传,历史上西方列强租借我国的香港、澳门和广州湾,为什么么周期都是99年,而不是100年或者是更长时间。

如今有这么一种说法,就是国与国之间进行土地租借时,如果租期是100年或者是更长。那么在百年之后,这块土地就归租界者所有。据说这种说法还得到了世界各国的认可,并且受国际法规保护。那么这种说法到底是真是假呢?

如果按照西方国家的思维方式,这种说法就是真的。因为这就是他们的思维方式,虽然没有写在纸上明确规定,但他们骨子里就是这么认为的,是不是完全颠覆了你的思维方式。

其实,99年租期这种提法,最早来源于国际法的鼻祖,荷兰人胡果·格劳秀斯。他认为,100年后,整整一代人都消失于地球。所以99年这个期限是一代人与另一代人的分界线。

况且,从某种意义上说,100年与100年后,两百年,三百年乃至上千年,概念上已没啥区别。归根结底,格劳秀斯作为法律界的大拿,他的这种提法只是一种思维方式。但是西方列强中的别有用心之人,却把这种说法和国际法划上了等号。

所以“租期99年”这种说辞,本质上只是西方列强用来强占他国领土的一种借口而已,是赤裸裸的强盗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