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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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了辽宁法院审理的
“逼停动车”案
该案从立案到审结仅用25天
高效司法
切实维护铁路企业合法权益
该案是如何判决的
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今年5月9日上午12时许,沈阳市某建材厂内的防尘网未及时加固,被大风吹落到沈丹高铁沈阳南站至本溪新城间的接触网上,造成6列动车组晚点1小时5分钟,严重影响了客运秩序,也给铁路造成了运能和维修上的损失。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高铁基础设施段将某建材厂诉至丹东铁路运输法院,要求其赔偿中断行车运能损失费、应急救援费及鉴定费共计32,636元。
因案情简单且标的额不大,丹东铁路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此案。庭审中,法官既向当事人阐明诉讼权利义务,又充分听取双方辩论意见,最终当庭宣判支持沈铁基础设施段的诉讼请求。某建材厂按照法院判决,依法履行了赔偿义务。
铁路安全无小事,维护铁路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处理铁路运输生产和运营秩序纠纷,是铁路法院的职责。为服务保障铁路“大动脉”安全畅通,沈铁两级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执行主责主业,用心用情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保障铁路高质量发展,为加快东北海陆大通道建设,促进东北地区经济上规模、上质量、上台阶作出应有贡献。
来源:沈阳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制作丨李 雪
编辑丨韩 爽
审核丨黄艳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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