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 近日,河北省秦皇岛市总工会召开2024年度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工作部署会,启动2024年度职工大病医疗互助金征缴工作。会上,对新修订的相关政策进行详细解读,对重点业务进行培训,助力各级工会创新工作方法、提高服务质量,把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工作落到实处,造福广大职工。

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秦皇岛市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活动自2013年开展以来,得到了社会各界和职工群众的广泛认可,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在活动中发扬互助友爱精神,充分体现了群众性和互助性。据统计,活动开展以来,已累计救助职工56422人次,发放互助补偿金9183万元。今年以来,已累计救助职工9010人次,发放互助补偿金594万元。

秦皇岛市总工会针对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活动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多跑腿、审核时间长、报销慢以及漏报、迟报等堵点卡点问题,经过多次与市医保局沟通协调,最终解决了数据对接问题。他们根据工作需求,创新研发出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报销系统,构建新的数据模块,建立起“市—县—基层工会”三级工会协同服务机制,形成上下贯通、整体联动、高效运作的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服务网络。具体运转中,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每季度从市医保局对接职工住院数据,导入职工大病互助系统,筛查出符合补偿标准的职工信息,按单位划分并制表,发送至各县区及基层工会,由基层工会通知患病职工提交身份证、银行卡等个人信息,职工不出家门即可得到救助,实现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患病职工“无遗漏、全覆盖”的目标。

今年8月底,市总工会对《秦皇岛市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和优化,共修改16条,涉及25处。新的实施办法对经费来源、救助对象、救助标准、救助期限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包括:调整申报条件。明确要求所有参加大病医疗互助的职工必须是在河北省职工服务网注册并经过实名认证的秦皇岛市工会会员且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调整互助金筹措方式。增加了“有条件的县区或基层工会可以对参加大病医疗互助的职工在互助金费用方面给予一定的补助”条款;增加救助对象。除参与职工或困难职工本人以外,其未就业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其因非工伤意外伤害造成的身故、残疾或家庭财产火灾损失的,首次列入了救助范围;增加查询功能。职工在收到补偿金后可在“秦工之家”小程序中查询补偿信息;调整救助时限。新的实施办法明确救助申请受理期限为2年,避免了职工因各种原因错过申请的情况;调整管理架构。调整更新秦皇岛市职工大病医疗互助管理委员会成员,取消了原来的互助金监督审查委员会,增加“互助金的管理与使用接受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计审查,同时接受纪检监察监督和政府审计的监督”条款。

(河北工人报记者朱润胜 通讯员闫秀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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