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有按揭,还处于查封状态,能办理过户吗?10月19日,在城南公证处“公证+不动产登记”一窗联办窗口,当事人曹女士拿到了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这是我省首次办结查封房“带押过户”业务。

前段时间,曹女士相中了赵先生急于出售的一套房产,位置不错而且售价低于市场价格。在沟通中,赵先生如实告知这套房屋已经被法院查封,还有抵押贷款未结清,且查封人和抵押权人还不是同一方。

“信息量”如此之大,让刚需买房的曹女士蒙了。厘清头绪后,她意识到就算自己提前把房款付给查封人和抵押权人,换来解除查封、注销抵押登记的结果,但过户过程中还可能出现再次被查封或其他影响过户的情况,到头来钱房两空。

于是,曹女士同赵先生、查封人、抵押权人多次沟通,希望能在零风险的前提下达成这笔交易,一行人来到城南公证处寻求解决办法。公证员了解到具体情况,分析研究后,提出了“带押过户+公证提存+买卖合同加房屋交付+过户代办”的解决方案。在公证员的进一步讲解下,各方当事人仔细“消化”方案内容后,均认为此举可行,随即着手准备相关材料。

紧接着,开始推进流程。曹女士与赵先生签署买卖合同,将全部购房款转入公证处提存账户,当天即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同时,赵先生和查封人签署和解协议,曹女士、赵先生、查封人和抵押权人签署化债提存协议,并分别办理相应的委托公证。随后,查封人向法院提出解封申请,房屋解封后,由公证处工作人员代曹女士和赵先生、抵押权人办理“带押过户”。5个工作日的时间,不动产登记部门办妥了曹女士的过户手续。

9月底,曹女士通过太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众号查询到房产已过户至其名下,公证处按照提存协议,将提存的购房款进行资金清分,分别支付给查封人和抵押权人。至此,这起查封房“带押过户”业务顺利办结。

城南公证处主任陈秀峰介绍,《民法典》给“带押过户”的落地提供了法律支撑,公证机构通过公证提存、代办过户等方式,在“带押过户”中发挥了保障交易安全、节省交易成本、减少交易周期的作用,涉查封房带押过户业务为金融机构化解不良资产风险提供了支持。

另据了解,太原市不动产登记部门支持全款买抵押房、贷款买抵押房、法拍抵押房、夫妻婚内赠与抵押房、夫妻离婚对抵押房进行析产、继承抵押房等多种情形的“带押过户”业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不动产“带押过户”,即已经抵押的不动产买卖转移时,不需要提前归还旧贷款、注销抵押权,即可完成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等手续,实现不动产登记和抵押贷款的有效衔接。

“公证提存”是将交易资金由第三方机构监管,能够解决当事人对于资金安全的顾虑。(记者 辛欣)

来源:太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