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有几个无比揪人心肺的视频在全网刷屏。

后车行车记录仪拍下的相撞前的情景

相撞瞬间清晰视角

相撞瞬间清晰视角

根据警方通报,划重点:

1、排除酒驾毒驾、无开斗气车的证据:事情性质就可以定义为普通交通事故,不会因为出现死亡人员伤亡而扩大。

2、两车都存在超速行驶:按照视频分析,宝马超速、违规变道,虽死亡,但主责免不了。出租车因超速,肯定也不会无责,但不会上升到刑事层面。

随着生活改善,车辆增多,最近几年各类开“斗气车“、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等造成的交通事故频发。各地处理法理不一,以前基本都是机动车全责,谁受伤重谁有理,谁车好背景深谁有理等情况,现在逐步导向到谁路权优先谁有理,但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司法样本或者说解释。

我个人分析:此事件因典型引起如此热度,警方如何判定责任,将成为未来此类事件处理的标杆。

还有正在处理的“成都四川成都恶犬伤人案”中,记住警方通报中一段话:罗威纳主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这就不是普通的治安事件了。

这类案件的判定可类比当年“南京南京彭宇案“”正当防卫经典案例之昆山龙哥反杀案“,对改善社会环境存在重大意义。

英国文学家斯威夫特曾说过:万事离不开方法,世界离不开准则。

不敬畏、不遵守规则的人,宛如游荡在世间的死神,不知什么时候就向别人、向自己挥起了死亡镰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