涧西区将新建谷水医院,谷水医院建好后即将利好周边紫林官邸、绿都青云赋、正商城等新建楼盘及周边二手房;而洛龙区这个地方土地将被征收...

10月21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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涧西区将新建谷水医院

谷水医院大致位置

谷水医院建好后即将利好周边紫林官邸、绿都青云赋、正商城等新建楼盘及周边二手房 。

关于设置涧西谷水医院的公示

经涧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查合格,现拟设置涧西谷水医院。根据原《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有关“实行医疗机构设置批准公示制”的要求,现将该医院情况公示如下:

拟设置医疗机构的类别:一级综合医院

拟设置机构执业地址:涧西区建设路285号

拟设置机构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限门诊)、妇产科(限妇科专业)、急诊医学科、中医科(限内科专业)、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

拟设置机构床位(牙椅):21张床位

设置单位(人)及设置申请人名称:赵勇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拟设置医疗机构如有异议或设置申请人存在造假行为,可在公示期向我委反映并提供证据,以备核查。

地 址:涧西区天津路85号201房间

联 系 人:苏礼花

联系电话:64823172

2023年10月19日

洛龙区土地征收通告

洛龙区人民政府

关于洛阳市2023年度第一百二十二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拟征地补偿安置的通告

根据洛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近期城镇开发边界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经实地调查确认,拟征收我区范围内0.5586公顷集体土地,作为洛阳市2023年度第一百二十二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东至佃庄镇西马庄村其他林地,西至李楼镇潘寨村其他林地、水浇地,南至岳洛路,北至李楼镇潘寨村其他林地。

征地大概位置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地类及面积

拟征收我区佃庄镇西马庄村集体土地0.5586公顷,全部为农用地(林地0.5586公顷)。

三、拟征收土地用途

用地批准后拟作为公用设施用地。

四、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规定执行。社保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92号)规定执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洛政办〔2018〕49号)规定执行,据实补偿。

五、安置途径及方式

拟征收土地计划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安置:

(一)货币安置。将46.0845万元征地补偿安置费按时足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依法依规分配。

(二)社会保障安置。本批次用地共落实社保资金44.0568万元,已预存入指定账户。土地征收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将纳入社会保障范围。

(三)拆迁安置。该批次用地涉及拆迁,洛龙区人民政府已制定拆迁安置方案,确保依法依规妥善安置。

六、其他事宜

(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被征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并与洛龙区人民政府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地址:洛龙区关圣街3号,电话:65593571)。

(二)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三)凡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意见,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可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洛龙分局(地址:洛龙区开元大道212号,电话:63251018)提起听证申请。如到期未申请,将视为放弃听证。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