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崇祯六年农历九月二十(公历1633年10月22日),日暮西山的昔日东方霸主大明朝和新进崛起的西方海上强国荷兰,在福建金门东南海岸料罗湾展开激战。

荷兰舰队8艘帆船以及海盗50艘大小帆船与明朝水师50艘大型战船100艘火船对抗,郑芝龙把所有的船只充当纵火船(含50艘大型战船)冲向荷兰人;荷兰舰队一艘帆船遭烧毁,一艘遭击沉,还有一艘连同船上的约100人一起被掳获,剩余的船只在面对明军强大实力,只能撤退逃至台湾。

战场示意图

荷兰《巴达维亚城日记》纪载,被俘虏的荷兰人约计百人,福建巡抚邹维琏则在给崇祯的奏折中写道:

计生擒夷众一百一十八名,馘斩夷级二十颗,焚夷夹版巨舰五只,夺夷夹版巨舰一只,击破夷贼小舟五十余只,夺盔甲、刀剑、罗经、海图等物皆有籍存。而前后铳死夷尸被夷拖去,未能割级者,累累难数,亦不敢叙。

这次发生在大明朝和荷兰之间的战争,因为发生在进门料罗湾,因此被称为料罗湾海战,也被称为崇祯明荷海战、金门海战、明朝荷兰料罗湾大海战,是中国古代规模比较大的海战之一。

这场战争自明朝崇祯六年农历六月初一(公历1633年7月6日)起至九月二十(公历10月22日),明朝方面先后投入了战舰150艘,其中有50艘炮舰,士兵几万人;荷兰人方面印支殖民总部派遣9艘带加农炮的盖伦帆船,最后明朝水师在郑芝龙(郑成功之父)为前锋以绝对优势兵力击败荷兰。

当然这场战争虽然明朝宣称胜利,但东南海权却也自此落入郑芝龙一人掌控。料罗湾大战后,明军乘胜追击,又连续与荷兰人发生小规模海战,一直将荷兰赶出中国沿海为止。

崇祯十二年(1639年),荷兰人再度派朗必即里哥率大型战舰9艘骚扰中国沿海,数次击败明朝水师的小型船队,但最终又被郑芝龙遣人携带盛满火药的竹筒泅水攻击,一连焚毁5艘,朗必即里哥大败而回。直到此时,明郑舰队最终夺取了从日本到南海的全部东亚制海权,此时,郑芝龙被称为“闽海王”,此后东南海疆唯郑芝龙是从,来往内外商人皆用郑氏旗号,史载:

每一舶例入三千金,岁入千万计,并筑城于安平(今福建省晋江市安海镇)。

当时凡航行在东亚地区的船只,都必须花钱购买明郑的令旗,若无此旗,在东亚海面被拦截的概率超过百分之五十,若在福建沿海,则百分之百被拦截。最后就连台湾的荷兰人都不得不偷偷地以日本船的名义购买令旗,当时中国东南沿海在明郑和平的笼罩下正在平稳的发展。

荷兰方面,东印度公司在此之战明确认知其与明朝武力差距,放弃以武力方式解决与中国间的贸易问题,而郑芝龙在战后对荷兰方面的善意回应使得荷兰开始与郑芝龙合作的贸易模式。荷兰在此战役对中国的损失丝毫不须赔偿并且还得到了郑芝龙方面稳定供货保证。自此之后东印度公司与中国(郑芝龙)方面维持稳定的贸易行为直到明朝灭亡为止。

清荷联军

明永历十五年(1661年3月底),郑成功亲率由泉漳两府乡亲官兵组成的25,000大军自同安县之金门航渡台湾海峡,4月30日清晨由鹿耳门水道进入台江内海,先攻占普罗民遮城,然后在多月围困热兰遮城下,终于迫使荷兰东印度公司守军于次年1月底实质投降、之后退出台湾。

荷兰人写了条约18条,郑成功以中文写了16条,双方互换条约,台湾重新收回。

郑成功与荷兰人的缔和条约

荷兰台湾长官揆一向郑成功投降青铜纪念像

位于台湾赤崁楼

荷兰人虽然和郑成功签订条约,但却依然对我国宝岛台湾虎视眈眈,眼见郑家将台湾经营的固若金汤,荷兰边北上和满清勾结,并组建清荷联军。

清荷联军于金门乌沙头与郑军交战

1663年,清荷联军于金门乌沙头击败郑军,顺势占领金厦两门,迫使郑家退守台湾本岛。此战役后,荷兰人夺回鸡笼,并以此为贸易基地,与台湾郑家对峙。

到了1668年,因补给困难和清朝实施迁界令,鸡笼营运毫无起色,荷兰人遂退出鸡笼,郑家也于1669年再次占领鸡笼。另一方面,清朝也因缺乏强大水军,暂时放弃进攻台湾,让明郑势力得以在台湾存续。

郑克塽

直到1683年,郑成功的孙子郑克塽,率台湾文武官员集体剃发,正式降清。

巴城大屠杀(红溪惨案)

荷属东印度当局在从台湾退出后,就开始专心经营南洋地区,势力范围主要包括苏门答腊和邻近岛屿、爪哇及马都拉、婆罗洲(沙巴、沙捞越、汶莱除外)、苏拉维西及桑义赫和塔劳群岛、马六甲和爪哇东面的小巽他群岛。

荷属东印度(红色部分)

荷属东印度元首为荷兰国王

当时的巴达维亚(今雅加达)人口稀少,缺乏粮食供应,同时四周也面临当地穆斯林王国的敌视和威胁。为了增加劳动力,发展经济,巩固据点,在荷兰本国人不愿意移民,当地土著又很少的情况下,荷兰殖民当局开始从南洋各地诱迁华人来巴城定居。同时还颁布优厚政策诱使中国商船来前来贸易。到1682年,巴达维亚的华人已达3101人。1690至1730年间是巴达维亚最繁荣的时期,荷兰人把甘蔗种植引进爪哇,甘蔗种植业的迅猛发展导致了更多中国人的涌入。

随着华人的大量涌入,凭借其能力逐渐建立了社团,有凌驾在荷兰人之上的趋势,殖民当局认为威胁到了其殖民统治。从1690年起殖民当局先后颁布了限制和禁止中国人移民巴达维亚,但收效甚微。1727年,殖民当局规定,凡是10年至12年内居留在巴达维亚的华人,未申领当局颁发的居留准许证者,一概配遣出境。1736年进一步规定凡是1729年入境的华人,只有被认为有用的人才允许领取居留准许证,其他一概遣返。这些被驱逐的“无用”华人,很多人没有回到故土,倒是被发配到锡兰、好望角等其他荷兰殖民地充当苦力。

在惨案期间对华人关押者的处决

1740年,随着制糖业的衰退,失业华人增多,盗贼四起。由于警察抓获的罪犯大多是穿黑衣黑裤的华人,殖民当局下令,凡是看到穿黑衣黑裤的人,一律捉拿。大批华人受到无辜的牵连,华人与荷兰殖民者之间的不满进一步加剧。殖民当局强迫被捕的华人到锡兰做苦力,在华人中逐渐有传言这些流放者会在途中被抛入大海。

10月9日华人房屋被焚毁

一部分华人不愿坐以待毙,逃至城外,公推黄班为首领,准备自卫。但是一个叫林楚的叛徒向殖民当局告密,使得当局有所准备。10月9日,殖民当局以华人准备攻城为借口,命令城内华人交出一切利器,同时挨户搜捕华侨,不论男女老幼,捉到便杀,对城内华人进行血腥洗劫。从9日至12日,城内华人被杀近万人,即使关在监狱和卧病在医院的也不能幸免,侥幸逃出者仅150人,被焚毁和劫掠的华侨房屋达六七百间,财产损失,无法估计。而城外华人不知消息已泄露,依旧按原计划攻城。从9日至11日激战三天,伤亡千余人,终因孤军奋战,攻城失败,被迫转战中爪哇。荷兰法院将事件归罪于华人领袖连富光,1746年将他放逐到安汶岛,他于同年底去世。

10月10日荷兰处决华人

“红溪惨案”发生后,荷兰及殖民当局想到100年前倔强的明朝当局,担心入主中国的满清政府也会保护自己的子民,并采取报复行动,从而影响荷兰的对华通商,使经济利益受到损失。

于是在1741年荷兰殖民当局派专使携带“说帖”前往中国,但是这份“说帖”并没能传呈到北京朝廷。同时福建总督策楞、提督王郡将此事上奏朝廷。后来经过反复商议,清朝政府决定将此事认为:被杀华侨是“自弃王化”、“系彼地土生,实与番民无异”、是“彼地之汉种,自外圣化”,因此华人遭屠杀,“事属可伤,实则孽由自作”,“圣朝”无须加以责备,但恐怕之后通商的外贸商人被残害,先禁止彼此之间的通商贸易。

红溪惨案 原址

为何荷兰会在杀完华人后,担心中国政权的报复,除了荷兰在和明朝势力战斗中失败,被驱逐出中国海域外,还因为明郑当年虽苟于台湾一角,但对南洋地区的地盘和华人的安危铭记于心。

郑成功早在永历十一年(1657年),就致函给爪哇岛巴达维亚的一位华侨甲必丹,要求他停止与菲律宾的西班牙殖民者进行贸易往来。郑成功曾多次对菲律宾华侨表示关切,并提出要率兵攻取菲律宾,以惩罚西班牙人。

郑成功攻下台湾不久后,得知同为西方海洋王国的西班牙人在菲律宾有杀戮与掠夺华侨的罪行,勃然大怒。永历十六年(1662年)四月,通过意大利籍神父李科罗向菲律宾的西班牙总督递交国书,谴责其杀戮掠夺华侨的罪行,令其“改邪归正,俯首纳贡”。但西班牙人反而继续在马尼拉进行了第三次对华侨的屠杀。郑成功闻讯大怒,决定挥师征讨,为华侨报仇。他一面抚恤安置从菲律宾逃到台湾的华侨,一方面组织筹备军队,派人暗中与在菲律宾的华侨联络,以便到时可里应外合,但“出师未捷身先死”尚未出兵即去世。

虽然未能发一兵一卒,但对于东南亚地区的殖民者也是一种震慑,而对于东南亚地区的华人也是一种来自身后的底气。郑成功死后,其子郑经上位后,也于1670年(康熙九年)和1671年(康熙十年)两次准备派舰队征讨马尼拉,但因为要策应吴三桂等人的三藩之乱,郑经率军西渡福建支援耿精忠,最终没出兵菲律宾。

2015年4月18日,由印尼书法家协会和印尼客属联谊会等华侨社团联合举办的纪念亚非会议60周年书画作品展在印尼雅加达举行。华人画家巍雾龙创作的《红溪惨案》历史画卷(3米×2米),把华人抗荷支持印尼独立斗争的史实生动地用艺术作品再次展现在世人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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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卧阑听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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