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千岭之松)

人和狗都是生命,人和不伤人的狗应该在地球上和谐共存。众所周知,这是人类社会,公民的生命权始终高于一切如果一个人对另一个无辜的人的生命造成伤害,必须依法严惩。同理,如果一些狗对人的生命构成威胁和造成伤害,也必须对狗严格管制并依法严格追究狗主人的责任!

无论你多么爱狗,把狗当你的子女,但生而为人,应该知道“人命关天”的重要性,应该尊重以下事实,明白以下道理:

一、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有四千万人被狗和猫咬伤,其中咬伤人的大部分是狗。

二、2021年,我国已有四千万只流浪狗,而且每年还在增长。这些流浪狗对人的生命和健康已构成严重威胁。

三、不能把警犬、搜救犬、导盲犬这些对人类有贡献的训练有素的有专人管理的狗与对人的生命构成威胁的无人管理的流浪狗和不牵狗绳的宠物狗混为一谈。

不能因为你偏爱狗,就打着警犬、搜救犬、导盲犬的名义,来掩盖流浪狗和不牵绳的宠物狗对人造成的伤害行为。

四、毋容置疑,地球是所有动物的家园,人类作为地球的统治者,有责任有义务爱护动物,维持生态平衡,绝不能捕杀对人类未造成危害的动物。但是,如果有动物对人类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必须依法依规严格处置——这是人类维护自己生命安全的正当行为。

五、本人完全理解一些人喜欢养宠物狗的心理和行为。有些人养狗是因为狗很单纯,能带来心理安慰,能陪伴孤独,尤其是独居者和老人。与狗相处久了,会产生很深的感情。但是,养狗的人不仅要对狗尽义务,也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不能养禁养犬,狗出门必须牵绳,必须严格杜绝因狗主人对狗管理不善而伤人的事件发生。

六、人类养孩子要负责任,对子女要尽养育义务,更不能遗弃子女,否则按虐待罪和遗弃罪依法论处。同理,养狗也必须对狗负责任,不能高兴时就买狗来养,兴趣过了就遗弃。

如果狗主人后来没有时间和精力或财力养,应该给狗找个妥善的去处,而不是将其赶出家门让它挨饿流浪,危害人类,危害社会。

我不养狗,不是因为恨狗,一是因为怕咬人的狗,最主要的是自己没有时间和精力保证自己养的狗能善始善终。一辈子不做亏心事的人,当然不愿意使自己成为遗弃宠物的刽子手。

七、支持对家养猫狗等宠物立法。但是,家养宠物法的内容不能仅仅限于保护家养宠物,不虐待、不滥杀家养宠物,还必须规定清楚哪些动物能作为宠物豢养,哪些动物不能作为宠物豢养,必须规定清楚市场上不能买卖烈性宠物,必须规定清楚养宠物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责任,必须要求对猫狗等家养宠物进行登记,掌握猫狗等动物的去向,凡是遗弃猫狗等宠物的,必须对猫狗主人进行一定的处罚。

八、对4000多万只流浪狗的处理,绝不能简单地一刀切。伤人的狗,该捕杀则捕杀;未伤人的,应该建立流浪动物收容场所,进行统一管理。

那些腰缠万贯开豪车住豪宅的爱狗爱猫的公众人物明星们,如果真的爱狗爱猫,就应该出钱设立流浪猫狗保护基金,出资在乡村建立很多个流浪猫狗收容场所,并聘请专人管理,让流浪猫狗不再流浪,不再挨饿,不再伤人。而不是单单收养几只十几只流浪猫狗,单单在网上发声,挑动一些不理智的情绪,扩大人群的矛盾和对立。

九、不牵绳的狗和流浪狗伤人的事件时有发生。尤其是2023年10月16日,在四川崇州一名两岁多的女童被恶犬咬成重伤后,没有一位明星为其发声,而某些明星却为四千万只对人的生命造成危害的流浪狗发声,真是咄咄怪事!难道在他们的心中,狗命真的重于人命?

十、四川崇州两岁女童被恶犬咬成重伤后,一些人为了帮咬伤人的恶犬和狗主人说话,竟然在网上发布诸如“是两岁女童先拿石头砸伤狗”、“狗主人和被狗咬伤女童是亲戚”、“被狗咬伤女童的家长为了敛财巳筹资800万”等谣言。

更让人震惊的是,在网上甚至出现了一些反人类的言论,诅咒目前仍未脱离生命危险的两岁女童并扩大至人类。这种反人类的思想和言论尤其要警惕!应该坚决反对这些非常危险的言论。相关网络平台有责任有义务主动删除这些反ren lei的言论,以免对未成年人和社会造成危害。

写于2023年10月22日

(说明:1.此为我的原创随笔,严禁抄袭剽窃;2.文中文明养犬图片来源于网络。若有侵权,请联系本人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