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城中区人民法院运用“保全+调解”的解纷模式,成功调解了一起信用卡纠纷案件,促使双方当事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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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被告向原告银行申领信用卡,并签订《牡丹信用卡领用合约》,与此同时原、被告签订了《中国工商银行信用卡汽车专项分期付款及信用卡汽车附加费专项分期付款/抵押合同》,约定被告向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购买汽车,申请办理信用卡汽车专项分期付款业务,并对被告购买的车辆进行了抵押登记,被告在贷款期内,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经原告多次催收,被告拒不偿还,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诉至城中区人民法院,为避免被告转移财产,致使原告无法实现债权,原告申请法院对被告名下财产采取查封冻结扣押等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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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法官收到保全申请后,考虑到财产保全的效率直接影响当事人之间矛盾化解成效,在对诉中保全申请材料审查无误后,发出保全裁定交由执行局。经查,案涉车辆停放于天津市东丽区某汽车修理中心。9月24日,城中法院执行人员奔赴天津执行扣押任务,并向天津法院发起异地协助,在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的大力协助下,执行人员及时控制了案涉车辆,并通知维修中心负责人及保管人,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经现场调查,被保全人已将该车辆出售给他人,但由于该车存在抵押和查封,一直无法办理过户手续。买受人不同意法院扣押车辆,请求与申请人协商解决。经过四个小时的协商,申请人与被保全人、买受人达成协议,买受人当场将购车款转至被保全人还款账户,本案全部履行完毕,申请人当场书面撤回保全。至此该案以保全促和解,使纠纷快速化解,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下一步,城中区人民法院将继续积极探索“保全+调解”的模式,不断感悟“马锡五审判方式”时代内涵和实践路径,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创新诉源治理新模式,能动司法,主动服务,以最低的诉讼成本实现最大的诉讼效果,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