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啊啊啊啊,快来人!这有一个学生受害了!”
山东一学校女老师在上厕所时,惊恐地发现有一个女学生在厕所遇害了。
等警方到达现场后,发现这名女学生的死状极其惨烈:她头朝下,半个身子都被塞到了茅坑里,另一个坑里全是鲜血。
在警方的不懈努力下,终于找到了杀人凶手,然而,对方的杀人动机只是出于那两个字。
一个宁静的下午,在派出所里,一个电话铃声打破了往常的平静。
“您好,我们在学校女厕发现了一具女尸,麻烦你们过来调查一下。”
等警方赶到山东省一所寄宿制学校时,就看到了极其惨烈的一幕:一个女学生头朝下的,半截身子都被塞到了茅坑里,且衣着并不完整。
警方从旱厕里打捞出了一把菜刀,由于污染严重,警方并没有在菜刀和女尸上找到任何指纹,只能根据菜刀上的血迹和尸体后脑的刀伤,判定杀人凶器就是这把菜刀。
根据学生老师们的辨别,死者名叫于玲玲,今年才上高一,成绩名列年纪前十,性格也十分温柔,为人也很友善。案发的前一晚,于玲玲还在教室里上自习。
根据她舍友所说,她前一晚就没有回去,还以为她如前几天所说一样,这几天回家去住,所以也都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劲的。
于玲玲的尸检报告显示,她并没有受到侵犯,也就是说杀人凶手并不是出于色欲,只有她的后脑勺有六处平行的刀伤。
但是要是想在一个人的后脑勺砍出这样的六道伤口,要不就是于玲玲被对方控制住了所以无法动弹,要不然就是受害者毫无防备之下,对方疯狂攻击,但是无论怎么样,对方肯定要比于玲玲高大,才有可能这样伤害到于玲玲。
结合案发现场的状况,和法医的尸检报告,警方初步判定为成年男子作案。
虽然学校想要低调处理这样的事件,但是很显然,当女教师发现尸体后惊慌尖叫后,这件事已经藏不住了。
这件事引发了社会上的无数热议,寄宿制学校到底有没有问题?为什么会有学生在学校被人杀害?是老师杀的还是校外人员?
就在大家都把目光怀疑到老师或者是别的人身上时,中国著名法医提出了不同的见解:于玲玲上厕所的位置离教学楼比较远,又是晚自习下课时间,正常情况下一个小女孩儿基本上不会独自前往。
而且,虽然说于玲玲被发现时虽然衣冠不整,但是她并没有受到侵害。
况且,当一个女孩子在上厕所的时候,如果有男性闯入,都会下意识的把裤子穿上,也就是说,这很有可能就是熟人作案!
学校立马协助警方调取了当时的课间监控记录,果不其然,于玲玲是在她舍友刘欣的陪伴下,一同前往的厕所!
但是当警方向老师们询问刘欣和于玲玲的关系时,老师却说,这两人关系从一开学就很好啊,天天干什么都要一起呢,而且她们还是室友,上下铺的关系,两人真的是形影不离。
要说最没有作案嫌疑的人,大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刘欣了。但是话虽如此,警方还是对刘欣进行了正常审查。
“刘同学你好,你昨晚跟于玲玲一起去的厕所嘛?”
“对,我陪她一起去的,因为天太黑了,我不放心她一个人去,我陪她一起安全一点。”
“那你们怎么没有一起回来?她之后不见了,你不觉得奇怪吗?”
“我以为她上完厕所就要回去收拾东西,然后回家了。她之前就是这么跟我说的。”
“那你自己一个人回去不害怕?”
“我长这么高,没有人敢打我主意的,我才不害怕呢。”
刘欣可能怎么也没想到,正是她这样一句带了一点儿骄傲意味的话,把她暴露的一览无余。
于是警方没有接着询问了,直接开始了搜查,果不其然,就在刘欣的床铺底下,警方发现了一件带血的衣服,经检验,上面的血就是于玲玲的。
在这样的铁证面前,刘欣再无法强装镇定,刚刚的谎言也就那样被揭穿了。
她终于承认了,这一切都是因为嫉妒,她嫉妒于玲玲成绩比她好,嫉妒于玲玲有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嫉妒于玲玲能和许多人打好交道。最终,刘欣承担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虽然这件事到此结束了,但是它的影响远不止于此。人世间有两种东西不可直视,一个是太阳,一个是人心。嫉妒心的存在当然是正常的,但是一味的嫉妒,甚至因此去攻击别人、伤害别人,最终只会成为一个面目狰狞的人。
其实,在友谊中,嫉妒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但我们应该学会去正确处理嫉妒心理,我们必须要承认嫉妒,要把“嫉妒”这种情绪正确的消化掉,而不是逐渐的积压在心里。
当我们看到他人条件优越时,羡慕是很符合人之常情的。但是我们应该将这份情感转化成为我们的动力,从而提高我们自身的价值。而不是将这份情感负面化,导致自己的心理变得畸形,产生邪恶的想法,用不合乎法律和情理的方式去据为己有。
总之,这篇文章不仅仅是一个关于谋杀的故事,更是关于人性、情感、信任和社会责任的深入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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