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笔试形式和时间

笔试工作由“社区工作者招聘办”组织实施。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分值设置100分。

笔试当天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者,视作放弃。笔试存在违纪情况或缺考的,不得入围面试。考试期间发现作弊,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在“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网站上公布。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则另行通知。

六、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1.面试工作由“社区工作者招聘办”组织实施。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与岗位计划数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笔试参考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该岗位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未参加面试、未完成面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体检环节,因面试成绩未达60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空缺岗位进行递补。

3.进入面试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面试准考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网站上公布,面试准考证发放、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4.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将在“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网站上公布。

(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面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人员从面试实考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以实际招聘岗位人数1:1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社区工作者招聘办”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已怀孕的考生,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再进行相关检查并做出结论。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社区工作者招聘办”统一部署,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组考察时应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阅考生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和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按照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城市社区工作者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察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没有考察依据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其他经“玉屏侗族自治县和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九、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反映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街道办事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选岗到缺额社区工作,并由街道办事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最低服务年限5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纳入城市社区工作者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拟聘用人员如与其他单位有劳动关系的,需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再签订劳动合同。

十、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中共玉屏侗族自治县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玉屏侗族自治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玉组发〔2022〕14号)《大龙开发区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总体实施方案(试行)》(大开党建发〔2022〕7号)文件执行。

十一、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在招聘各环节,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二)本《公告》由“社区工作者招聘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玉屏侗族自治县和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三)报名人员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24小时畅通,因电话错误或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对未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不再进行通知。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五)在体检、考察等环节如出现岗位空缺的,不予递补。

(六)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将在“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对因本人未及时查看或认真阅读公布事宜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6-3220990(县委组织部)

0856-3229398(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6-3322939(大龙开发区党建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6-3221173(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附件:

1.玉屏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表.xlsx

2.大龙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表 - 副本.xlsx

3.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表.doc

4.公开招聘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玉屏侗族自治县和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22日

原文标题:玉屏侗族自治县和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关于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uping.gov.cn/zwxw/tzgg/202310/t20231022_828263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