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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发布声明表示,从未授权或委托“生态环境监察员”开展检查活动。
声明称,近日,有地方反映,有组织和人员以生态环境监察网“生态环境监察员”名义,到企业开展所谓的检查活动。
对此,生态环境部表示,生态环境部从未与生态环境监察网有任何形式的联系,从未授权或委托“生态环境监察员”开展检查活动。
同时,生态环境部指出,已发布专门的生态环境执法标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入企检查须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
生态环境部提醒,各地方和单位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如已造成损失,请及时向公安部门举报案件线索。生态环境部保留采取相应法律手段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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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执法标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件样式。
综合自:人民网
编辑:叶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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