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一名年轻女子跳楼了,25岁。

据报道,跳楼原因是房贷问题,六年前,在北京上班的女子在河北燕郊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正值房价飞速上涨,大家买房热情也特别高涨,于是她以300万左右的价值购买了一套房屋,总价四百多万,首付100万,贷款30年,而利息就高达一百多万。

本以为终于结束了居无定所的日子,然而没过二年,整个楼市房价开始出现松动迹象,女子所购买的楼盘也开始下跌,直到去年房价直接腰斩。

现在她所购买的房子价值在150万左右,但目前她还剩下180多万的房屋贷款,也就是说,即使已经还了五六年的贷款,现在把房子卖掉也不够偿还剩下的房款。

而据说周边还有一些楼盘甚至跌到了一万每平,该女子不堪重负后想把房子卖掉,可是现在二手市场价值300万的房子即使标价150万仍无人问津。

女子一边看着房价下跌,一边还着每月一万多的房货,想着努力工作还贷还能勉强硬撑着,直到前不久公司突然宣布降薪,她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现在事业遇阻,每天努力却感觉看不到任何希望,于是选择了轻生。

可能有人会质疑,300万的房子怎么可能要还500万的贷款?是否存在信息虚假?

实际上这个信息是符合逻辑的,下手入场过的人可能感触更深刻。假设该房产女孩购房时价格是300万,分期首付30%算,需贷款210万。再以年利率5%计算,本息差不多400万。若不小心高位接盘那利率更高,若利率达到6.5这样,贷210万还500万也就不稀奇了。

这里可能又有人会质疑,既然还不起房贷,直接断供把房子交给银行得了,何苦要去自杀?

当然,首先这里非常需要肯定的一点:自己的生命是无价的,房产是有价的。为了房产债务而放弃自己宝贵的生命是不智的。

其次,即使我们断供,法院把房子判给了银行抵债,银行依法将房子拍卖时可能比150万都还要低,若自己慢慢卖,或许还能稍微卖贵一点。到最后,500万减去银行法拍的150万后,你依然逃脱不了继续还银行剩下350万贷款的命运。

所以,坚持不断供,至少你仍然手握一份可能“峰回路转”的希望。一旦断供,你失去房产的同时,可能还会波及名下其余财产被强制执行,但总归“好死不如赖活着”。

老话常说“债多不愁”,你若真是实在没有还贷能力,银行也不可能将你赶尽杀绝,最多只是这一辈子过着低水平的生活而已。

随着社会发展,深圳的个人破产制度也许会铺开,成为将来困境中人的一块避风港。